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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1)

2017-03-18 23:05:59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讯(记者赵颖彦)近期有报道称“过道学区房可作为入学资格”,今天夜间,北京市教委明确表示,“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此外,市教委表示将完善入学政策,指导区教委在热点区域试行多校划片,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

近日,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将启动,北京市教委表示,我市将始终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符合法定年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对近期有报道称“过道学区房可作为入学资格”,市教委明确表示,“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北京市西城区大耳胡同29号,其10平米“学区过道”叫价150万。(资料图)

北京市西城区大耳胡同29号,其10平米“学区过道”叫价150万。(资料图)

此外,市教委表示,促进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发展方向,北京未来将持续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多种方式让更多市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其一是整合教育资源,全方位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降低择校需求。“这是遏制学区房乱象的治本之策,也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二是深化干部教师交流,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师资水平差异,带动提升每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让学生在家门口上好学,缓解盲目择校焦虑。最后会完善入学政策,指导区教委在热点区域试行多校划片,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推进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引导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巩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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