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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辽宁、湖南、青海退还违规收费1537万(1)

2017-03-17 23:00:55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审计署:老工业基地振兴等重点项目进展慢,涉资逾682亿元

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2017年3月17日公告)

附件1:整改效果较好的事例

一、吉林省、上海市、湖北省、广东省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

(一)关于吉林省松原市2013年彩票公益金分成资金692.68万元结转超过2年未使用问题。吉林省松原市财政局积极协调市民政等部门加强相关项目推进力度,截至2016年底,上述资金已全部统筹用于购买农村养老服务、农村福利中心维修改造等方面支出。

(二)关于上海市民防办等4家单位1.41亿元非税收入在各单位账户结转超过2年未上缴国库问题。上海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截至2016年底,上述单位已将1.41亿元资金上缴至国库。

(三)关于湖北省12个省本级单位实拨账户1.8亿元资金结转超过2年未使用问题。湖北省财政厅组织在省本级全部预算单位范围内开展清理工作,将各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

(四)关于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防范化解风险准备金专户结存资金未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存量债务问题。广州市积极整改,从上述资金中调出30亿元纳入2017年预算,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

二、辽宁省、湖南省、青海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退还违规收费1537.83万元

(一)关于辽宁省盘锦市等3个地市有关部门违规向小微企业收费问题。辽宁省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区认真整改,相关部门已停止违规收费,并将收取的485.63万元资金全部退还相关企业。

(二)关于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局违规收费问题。耒阳市积极整改,依据税费信息征管系统历史数据,核对出向全市各煤矿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已向23家煤业公司退还违规收费1052.20万元。

(三)关于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咨询服务中心违规代办企业设立、变更及注销等业务并收取费用问题。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2016年11月申请注销该中心。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关于部分注册监理企业在无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工程监理工作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时组织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326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为零的监理企业的在监项目开展督查。截至2016年末,上述326家企业中,104家企业资质已达标,85家企业正在整顿,137家企业资质因不达标被撤回。

(二)关于交通运输部未及时下放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事项问题。交通运输部及时将此项许可下放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于2016年12月22日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能源局未及时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等资格认定许可事项问题。能源局公告废止了有关认定文件,并对《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删除了有关条款。

四、黑龙江省、贵州省、甘肃省积极整改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黑龙江省甘南县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实现预期帮扶目标问题。甘南县组织相关部门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制定了《甘南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细化了产业扶贫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等环节的管理措施。截至2016年底,12个产业扶贫项目自筹资金1895.35万元已全部到位,对接贫困户2241户。

(二)关于贵州省遵义县、玉屏县、晴隆县6家企业骗取扶贫资金问题。相关县财政等部门已追回5家企业骗取的财政贴息资金132.17万元,收回1家企业利用虚假发票骗取的中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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