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聂树斌案再审检察意见“出炉”始末
——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聂树斌案办案组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聂树斌案公开宣判之前,该案再审合议庭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见到我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的意见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信心。’”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这样表示。
2月9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最高检关于聂树斌案再审检察意见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评论认为“最高检检察意见是聂案民意的法律解读”“在聂案重审的跌宕起伏之后,最高检公布的检察意见也成为了一份历史文献”。这份沉甸甸的再审检察意见书到底是怎么出炉的?2月10日,记者专门采访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聂树斌案办案组。
光复查阅卷笔录就达20余万字
与尹伊君一起出席聂树斌案再审宣判的还有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二处处长杜亚起、副处长姜冰。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聂树斌案并交由第二巡回法庭负责审理。随后,最高检党组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决定成立聂树斌案再审办案组。
“聂树斌案再审办案组于2016年8月3日至19日赴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集中封闭阅卷,并将全部案卷材料复印带回逐一审查。办案组的每名成员都分别独立审阅了在案全部43册卷宗及50余份视听资料,形成2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尹伊君介绍说,办案组还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赴河北开展证据复核调查工作,邀请最高检信息技术中心派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针对原案重大缺陷和瑕疵以及一旦开庭审理有可能到庭的证人,共复核和询问原侦查、技术及鉴定人员等20余人,实地走访查看了案发现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00余页。
经过认真梳理聂树斌案近千份证据材料,逐一对在案证据排列对比,办案组对被害人死因,作案工具来源,隐蔽性证据,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在案证据缺失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严格细致审查,将有利于认定和不利于认定的证据都列入表格逐一分析。
“办案组每位成员都独立对聂树斌案提出了自己的初步审查意见,有的成员侧重于关注办案程序,而有的则更关注案件自身的实体性问题,因此,这些初步审查意见虽然并不完全一致,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就是办案组所有成员对于聂树斌应当改判无罪这个最终审查结果达到了高度统一。”杜亚起告诉记者。
2016年9月12日,聂树斌案办案组集中研究起草审查报告有关问题,着手草拟检察意见。2016年11月16日,办案组再次集中研究审查报告修改问题,并进一步修改检察意见。在最高法明确对聂树斌案的宣判日期后,办案组为及时向最高法正式提交改判聂树斌无罪的检察意见,所有成员加班加点成了常态。最终,这份沉甸甸的载有检察机关对聂树斌案事实和证据认定的检察意见书——《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的检察意见》提交至最高法。
实物证据应遵循供证一致
“在检察意见书中,所提及的关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六方面主要理由基本被最高法采纳了,充分体现在最高法所作判决中。在聂树斌案办理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摒弃疑罪从轻、疑罪从挂错误观念,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尹伊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