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杭州春节期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最高将罚10万

2017-01-07 16:15:5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杭州春节期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违者最高将被罚10万元

新华社杭州1月7日电(记者魏一骏 商意盈)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日前发布《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杭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非法销售的批发经营者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等6个主城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等7个周边区(县市)由当地政府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根据规定,在禁售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批发经营者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杭州春节禁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