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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直播需先审后发(2)

2016-11-05 05:50:05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很多网络平台即便明知某些主播有问题也不敢轻易得罪,因为担心他们会跳槽去别的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后,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不能重新注册账号,并要向省级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今后,‘黑名单主播’将不能动辄以‘用脚投票’来要挟平台。”朱巍说。

  □释疑

  为何要制定网络直播管理规定?

网络直播为搏出位频破底线

“直播吃饭,日赚上万”“直播睡觉,万人围观”……随着互联网直播终端从PC端走向移动端,直播开始步入“全民时代”。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

直播飙车、吃灯泡、猎杀野生动物,裸露肢体进行性挑逗、性暗示,通过粗俗语言进行情绪宣泄……在网络直播井喷式发展的同时,也出现种种乱象。今年7月,文化部曾经公布了一批对北京、上海、广东等6个省市的各类网络表演平台的检查结果,26个网络表演平台因涉嫌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和危害社会公德等违法违规内容被查处,16881名违规网络表演者被处理。

“互联网直播是互联网发展的结果,但必须通过规范才能健康发展。”朱巍说。

对于网络直播乱象的产生根源,朱巍分析认为,这与网络直播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有关。“首先,网络直播的成本比较低,没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其次,网络主播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吸粉、刷礼物赚钱,必须要搏出位,往往突破底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目的正是为了加强互联网直播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综合京华时报记者 刘雪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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