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督查已经成为促发展的“利器”——10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如是说。当天会议听取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情况汇报,推动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政策措施切实落地见效。
连续3年,大督查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向纵深发展。某种意义上,它已成为国务院一年一度对地方和部门工作的“大考”。2014年,8个督查组、16个省(区、市)、2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11个督查组、18个省(区、市)、35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如果说前两次大督查对重点地区还有所取舍的话,今年的第三次大督查则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督查的30个国务院部门、单位,也基本涵盖了中央政府主要职能部门。
此次考核“科目”上,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动“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破解民生难题,这几门“主科”也对政府当前核心工作实现了全覆盖。从中不难看出发展与改革的平衡、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新动能与传统动能的平衡、国富与民富的平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这既是大督查的核心内容,也是国务院立下的“大考”之规。
相当一个时期以来,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已成为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工作的套路,广遭诟病。此次常务会特别强调,各级政府要克服重发文轻落实现象,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总理会上说,听到许多地方反映,认为现在“文山会海”问题确实存在。但他们真心欢迎督查,因为通过督查确实可以起到促发展的作用,同时下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也可以直通国务院。
一视同仁地“考”,但要赏罚分明。逐年递进的,除了督查的广度和深度,还有执行力度。去年的第二次大督查即伴随国务院出重拳整治懒政怠政,并首次启动了对行政不作为的问责。李克强总理当时明确提出要“奖勤惩懒”,通过表扬和激励措施,沉淀资金和政策要向积极有为、愿意作为的地方倾斜。
大督查之所以被称为“利器”,所谓“利”也正在于此。10月31日的常务会上,李克强指出,对于引导地方干部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落实新发展理念,督查的导向作用非常明显。会议决定,将对地方的激励措施从去年的6项增加到24项,在改革试点、财政投入、项目布局、融资发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支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总理不仅部署政策措施时强调“奖”,更看重制度安排的“奖”。当天会上他强调,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加以推广,尤其是地方采取综合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能做的就鼓励他们放手去做,中央部门不能设置障碍。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鼓励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陈翰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