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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能就地参加高考?多地解读最新标准!(1)

2016-10-30 07:30:0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记者调查】随迁子女能就地参加高考?多地解读最新标准!

央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昨日起,黑龙江2017年高招报名工作正式开始。截至目前,北京、江苏和安徽等9个省市相继公布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针对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门槛,各地也明确了相关标准。

近年来随着“异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推开,“高考移民”也有了一些新动向,出现了诸如伪造学籍、空挂学籍等问题。如何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异地高考亮绿灯,如何进一步防范、打击“高考移民”,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各省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早在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今年3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综观今年各地的政策,虽然各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门槛各有不同,不过,北京、辽宁等多个省份都针对学生学籍以及父母合法职业、稳定住所(租赁)做出规定。

黑龙江规定,非本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本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本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辽宁也规定: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相比其他省份,北京的规定更为严格。根据《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并需要满足5项条件,分别为: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西部省份的“高考移民”问题向来广受关注。近期,宁夏调整了高考报名条件:本地户籍不在区内就读,户籍年限由原来的6年调整为12年。此外,据媒体报道,作为“高考移民”主要流入省区之一的新疆,今年将由自治区党委、纪检监察、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高考移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择机出台《自治区高考移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高考移民”终身追查制度。

异地高考政策破冰前行,效果几何?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报名将从11月15号开始。安徽异地高考政策自2013年正式发布以来,近几年始终保持之前设置的唯一“门槛”:需要考生具有高中三年的完整学籍。为了保障不出现学籍作假,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现象,安徽省建立了由学校报名点把关,县、市、省三级教育部门进行审核的三级审核制度,并设立了举报渠道以保障教育公平。根据2017年高考报名通知,安徽省异地高考方案暂无明显变化,今年异地高考门槛依旧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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