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督执纪见担当(红船观澜)
《人民日报》(2016年10月25日19版)
日前到基层调研采访,听闻有基层纪检干部在约谈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时,开场白便“直抒胸臆”:“兄弟,对不住了,让我找你谈话是领导的意思”。还有的则说:“约谈你,是上级纪委的安排,请多理解。”
这种以“领导”为托辞,搬“上级”当“救兵”的做法,实则是少数纪检干部极力撇清责任,努力装“老好人”的“障眼法”。约谈提醒、谈话函询本该严肃庄重,被约谈人也只有在严肃而又紧张的谈话氛围中才能红脸出汗,达到提神醒脑,或是悬崖勒马的效果。相反,如果谈话人一开始就撇清责任,谈话就可能纯粹沦为“喝杯茶”“聊聊天”,也就自然达不到教育提醒干部的效果了。
细究之下,少数纪检干部“临阵退缩”,多半源于他们“怕得罪人”的心理。熟人社会,少数干部碍于人情,抹不开面子,约谈也就“装装样子”“走走过场”。有的干部还有更深层次考虑。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谈话中“揪住”人家的“小问题”不放,容易招人记恨,“万一以后人家‘转岗’出去,给你‘穿小鞋’怎么办?”
其实,无论是“怕得罪人”,还是担心个人发展受影响,归根到底是缺乏担当,不敢较真碰硬。殊不知,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各级纪检干部的根本职责。一旦失去担当,履职尽责不到位,非但进步无望,更可能因此受到追责。
“为官避事平生耻”。勇于担当,是共产党人自身应具备的鲜明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承担重任,就应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纪检干部必须在执纪问责、较真碰硬中淬炼本色。
“查问题不怕多,有困难有压力我来扛。”这是江西省委第三巡视组原组长李泉新常挂在嘴边的话。巡视期间,他曾遭人威胁:“别把事情做绝了,我知道你儿子在哪工作。”但李泉新不为所动,而是继续深挖线索,直到查清所有问题。面对被巡视单位有关人员的说情,李泉新坚决不受,甚至于曾在纪委同他一起工作过的老同事也吃了“闭门羹”。李泉新坚信:“没有不能揭的黑,没有不敢碰的恶。”正是有了这种深入骨髓的担当精神,李泉新带领的省委第三巡视组以一份份满意答卷赢得了“巡视王牌组”的美誉,他本人也深受组织信任、群众拥护。
桥的价值在承载,人的价值看担当。纪检干部的担当,在于他们忠诚履职尽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古人云:“虽抱关之吏,也须夜行早起,方为称职。”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不断走向深入,纪检干部更应勇于担当,时刻牢记肩上的重托,扛起监督执纪问责重任,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不放过任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果各级纪检干部“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哪壶不开提哪壶”,政治生态就会更加清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