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中央车改办:开私车办公不能理解为“公家占便宜”(2)

2016-10-18 07:05:02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对此,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明确,考虑到地方情况复杂,中央对地方车改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要求。中央车改办强调,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可探索提高补贴统筹比例等办法解决基层岗位间不均衡等复杂问题,鼓励、支持地方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解决难题办法。

针对基层复杂情况,车改中,不少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有的地方提高乡镇公务人员补贴统筹比例,特别保障好出行任务重、远的岗位和人员。有的地方适度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比如,内蒙古压缩自治区和市级车辆向县乡基层倾斜配备,山区面积多的贵州省适度提高了乡镇保留车辆的数量。

按规定,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150%。近日,有媒体梳理地方车改时再次提到省级车补“顶格”现象,引发关注。记者了解到,目前29个省份的方案,都以级别作为划分车补档次的基本依据。与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划为司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3档相比,大部分省份细化了补贴层级,避免所有层级“顶格”领取补贴;个别没有细化补贴层级的,每一级都没有“顶格”制定标准。而据介绍,很多地方领导干部以前都配有专车和司机,车改后取消并改为适当补贴,大大节约了成本。

如何看待开私车办公务等现象?

回应:在货币保障前提下,采用何种方式出行是公务人员的自主选择;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车改从制度上解决了公车资源合理配置,同时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制度。记者走访发现,开自己的私家车处理公务成为很多地方公务员的选择。不过,有少数声音认为这让“公家占了便宜”。针对此类说法,中央车改办表示,在车补保障区域内,虽然在开私家车办公务,但由于工资收入中增加了车补一项,仍然是在货币保障之中,不能简单理解为“公家在占便宜”。

而从相关探索来看,在车补保障区域之外符合政策要求的“开私家车办公务”,也是可以得到政策支持的,比如很多地方探索的单位统筹、中短途交通费包干等办法都提供了可能的解决思路。此外,也有人担心,开私车办公务的情况多了,会不会出现“私车公养”等违规问题,对此,中央车改办表示,在完善制度的前提下,加强监督监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

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货币保障和公务出行社会化的前提下,采用何种方式出行,是公务人员出于便利性考虑的自主选择。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公务出行,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探索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此外,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对目前地方车改中发现的问题,诸如车辆处置不及时、保留用车缺少使用管理办法、个别基层一线执法执勤车被“截留”等,要在继续深入改革中督促地方解决。

首页上页12  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