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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车改办:开私车办公不能理解为“公家占便宜”(1)

2016-10-18 07:05:02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车改难点,地方咋解(深阅读·关注地方车改②)

目前,地方车改工作已进入完善制度体系、巩固车改成果的关键阶段。我国地区间不均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车改后,如何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各地目前有哪些新疑惑、哪些新探索?应当注意遵守哪些原则要求?中央车改办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明确了相关问题。

在车补保障区域之外,去交通极不便利的偏远地区下乡等如何保障?

回应:可由中短途交通费包干等解决,但须明确不是差旅费包干;统一给单位核定、统筹使用、按次报销

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之外,频繁中短途公务或者去偏远地区下乡,与基层干部工作密切相关,这些公务出行如何保障,直接影响到车改的推进和效果。

在贵州,山地面积占了全省国土面积的近九成。“从镇里到最远的村25公里,但全镇通班车的行政村不足一半,即使通班车,一天也只有一到两趟。”织金县珠藏镇干部李江说,工作中下乡较多,“山区村寨比较分散,班车只能通到公路沿线,下车后还得走路到寨子里去,有的一两个小时也难搞定。”

据介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干部选择开私家车办公务,但这样没有相关票据难以按差旅费报销,这些问题如不解决,恐怕会影响工作积极性。

针对车补保障范围之外的紧急公务或公共交通极不便利等特殊情况下的公务出行,一些地方探索采取按距离远近包干交通费的办法予以保障和解决。据了解,广东、浙江、江苏、安徽等省的一些地方已开展或拟探索除凭票报销差旅费外,允许采用交通费包干等办法,解决公共交通极不便利、紧急公务等特殊情况下的公务出行问题,以及基层干部到偏远地区基层下乡开展工作等问题。安徽省芜湖市工山镇根据所辖行政村到镇政府的远近,将村子分为6类,按公务出行次数核定交通费,经公示和镇长审批后发放。

云南制定了车补保障区域之外的中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费用补贴办法,为公务出行提供了多种选择。云南省财政厅专门下发通知,在规定区域内出差时,本人提供不了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凭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的出差任务、目的地、往返时间等材料,作为报销的凭据。补助个人的城市间交通费,在差旅费中列支。同时,个人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天仍可报销80元的市内交通费。

中央车改办表示,针对车补保障范围之外的特殊情况公务出行,支持探索交通费包干办法,但需强调的是:这种包干不能把住宿、餐饮等其他费用也包含进来;包干也不是“按月包干到个人”,而是统一给单位核定一定的费用,统筹使用,按次报销。建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与财政部门做好政策衔接。

地方车补统筹比例有上限吗?

回应:中央对地方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要求;在确保节支前提下,可探索提高补贴统筹比例等办法解决基层岗位间不均衡等复杂问题

走访中,不少地方向记者反映,很多基层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间存在比较突出的公务出行不均衡等复杂问题。此前,《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统筹资金使用须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单位统筹部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地方补贴统筹比例有没有上限要求?是不是要参照中央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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