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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买房“离婚”:丈夫拒复婚 女子人财两空(2)

2016-10-16 05:13:31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夫妻为买房“离婚”:丈夫拒复婚 女子人财两空

离婚买房者挤爆民政局

陈某起诉称,双方系“假离婚”,故要求确认其对新房享有一半产权,并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其所有。李某称双方确因感情不和才导致离婚,系“真离婚”,同时称新房系其父母出资购买,与陈某无关。

认定房屋系男方离婚后购买 法院驳回女方起诉

一审法院认定房屋系离婚后男方单方购买,并由男方偿还贷款及居住,综合认定房屋归男方所有。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因涉案房屋系离婚后购买,不能适用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陈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对离婚后产生的风险有预见。故对陈某主张由于自己受骗离婚、法院应当照顾女方及子女利益,判令房屋归其所有的上诉意见,因无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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