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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指示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升级版”(1)

2016-10-15 22:40:05  中国长安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总书记指示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的“升级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10月10日至11日于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并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可以概括为五个“要”:一、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四、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五、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从即日起,中国长安网开设“政法院校校长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指示专栏”,今天刊发第一篇: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撰稿的《总书记指示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的“升级版”》,对第一个“要”进行解读。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创新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途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建设。近日,习近平同志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这是当前社会治理创新的崭新目标要求和科学指南,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一、深化认识: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现实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的“升级版”。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因此,习近平同志提出的“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既是当前我国政法综治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目标,更是我国社会治理理论的“升级版”,是我国法治理论的新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

实现社会治理转型和现代化的客观需要。现代社会,政府、市场、社会扮演不同角色。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的深入,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社会关系错综复杂,传统政府单一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群众权益保障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和社会治理的复杂多变。因此,需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要实现由传统的命令型、控制型社会治理方式向联动融合、开放共治转变,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既善于运用市场思维、市场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善于运用利益引导、商业运作推进开放共治,善于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外包、保险等方式化解矛盾、防控风险,实现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又要善于积极推动治理方式从命令向协商、从单向向合作、从强制向引导、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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