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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案件警示录

2016-10-14 10:12:54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终落得人财两空

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案件警示录

“咱什么都不要了,就这吃不愁、喝不愁,现在就够咱的了,你可要注意。”八十八岁的老父亲不止一次地苦苦相劝。“爸爸,钱不可没有,也不可多有,人的一生关键要有个好名声。”二十几岁的儿子也多次奉劝刘亚及时收手。

然而,面对亲人苦口婆心的劝告,刘亚却不为所动,他“把挣钱作为一种‘赌气’,总认为自己没人管,没人问了”。“前后三十年,由做小生意挣钱到投机取巧捞钱,到明目张胆收钱”,刘亚一步步走向深渊。

2013年6月,安徽省纪委对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刘亚在任期间,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营活动,并利用职务影响大肆索取、收受贿赂约126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约364万元,违法所得约342万元,赃款孳息约290万元,接受礼金23.8万元。2014年8月,刘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8月7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刘亚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

价值取向错位,他爱财如命,成为贪欲的“俘虏”

刘亚从一名中学教师一步步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32岁升任副处级、35岁提拔正处级、42岁升至副厅级,工作能力不可谓不强。最初的刘亚还能够追求上进,也确实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然而,随着权力的增长,刘亚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在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丢弃了理想信念,从而踏上了疯狂敛财的不归路。从最初收几千元的胆战心惊,到收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面不改色,刘亚彻底蜕变了。

为了捞得更多“好处”,刘亚多次找领导要求分管一些重要部门。他还多方“活动”,想调到电力、水利等“实权”部门。

作为长期分管民政、救灾等工作的副市长,刘亚并没有把精力用到关心弱势群体、服务困难群众上来,而是热衷与“大款”交朋友、帮富商“解难题”,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把党的宗旨抛在脑后。

刘亚自己忏悔道:这些人都是贫困人口,他们天天吃的什么、用的什么、住的什么,我比谁都清楚。为什么不去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说到底还是没有把老百姓放在心上,忘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忘记了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深刻内涵,长期漠视群众、脱离群众,才走上今天的犯罪道路。

无视党纪国法,他把权力当成“资本”,大肆“捞钱”

身为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刘亚,本应坚守从政底线、廉洁用权、遵纪守法。然而,他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屡屡突破“禁区”,违规开展营利性活动,频频触碰纪律、法律的“高压线”。

例如,2006年,刘亚投资40万元,以每亩5000元的价格,让某贸易公司在淮北市烈山区代为购买土地80亩,后将该地作价200万元,以其驾驶员李某某的名义投资某管业公司(占20%股份)。又如,2011年,刘亚投资328万元,以某工贸公司名义,在濉溪县乾隆湖工业园购买土地22.8亩并建办公楼及厂房。

刘亚虽是党政领导干部,但却完全像个商人。1983年以来,刘亚通过贩卖农产品、酒、煤炭、买卖房地产、推销提成、放贷等获利近千万元。他把分管工作当作谋取私利的“摇钱树”,大搞“商品”交易。在他那里,权力成了捞钱的“资本”,是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任淮北市烈山区委书记期间,刘亚帮淮北市烈山区洪庄村党委第一书记颜某某解决干部身份、编制、职级等问题,收受101.2万元;帮助由刘某某担任矿长的淮北市烈山区友谊二矿免于处罚,收受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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