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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黑加油车”街头兜售劣质油 被指流动炸弹(4)

2016-10-10 03:05:1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重案组37号联系山东、河北等地多位自称有大量汽油、柴油的倒油人,这些人均称,只要交钱就可以过去拉油,有些柴油油价低至3500元每吨。并且不否认在这些是勾兑“调和油”。

张元(化名)自称有大量汽油和柴油批发、在正规油库有渠道的人,他询问了记者需要什么油、需要多少以及现在销售的情况以后,表示可以到位于大港的公司看油。

张元介绍,他们公司是有正规手续的公司,可以从大港的正规油库提油。“柴油开票4260元每吨,不开票便宜点。汽油的话,要5000多一吨。”

他说,“塘沽那边很多工地都是从我们这里拉的油,一般他们都会留一部分好油自己用,再将剩下的油用劣质柴油勾兑成调和油,就是用那种改装的油车拉出去卖。”

一位当地知情人士透露,自去年8.12大爆炸之后,天津对危化品管理就更加严格了。“现在查的太严了,个人不允许私自存油,油车被查到也麻烦。”

与监管越来越严对应的是,这些改装黑加油车也玩起来“猫鼠游戏”。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平时这些黑加油车都藏起来,一般谁要加油了,就打个电话,过去给你加了就走。为了安全,他们出来时间也都在下午5点之后。

2016年10月9月25日,天津滨海血站停车场附近,一辆白色依维柯被改装成加油车,给一辆私家车加完油后,男子正开收据。

根据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公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对汽油、煤油、柴油等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按照规定,不是谁都能管自己叫“加油站”的。申请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加油站的设计、施工应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环保等部门的验收,且站内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此外,要想经营成品油,经营者必须提交油库、加油站或加油点的产权证明文件,以及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环保等多个部门核发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等。此外,包括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也不能少。

在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后,政府相关部门还会每年对其经营进行年检,这其中,技术规范、消防安全和环保等都是考察因素。

按该项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

另外,根据商务部《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原油销售、仓储许可。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成品油属于危险品,一直处于国家的管制范围。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均属于被禁止的行为。此外,凡是卖成品油的人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不然就算非法经营。

相关法规如此之多,记者仍然了解到了“擦边球”的方法。前文中提到的张元介绍:“你的油车辆挂靠的运输公司是可以买油的。你就是当作运输的,到时候就说是运费,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就是合法合规的了。”

他提醒,“千万不要说卖油的。”

新京报记者 赵吉翔 摄影 大路 编辑 程磊 赵蕾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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