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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约车司机车辆须 “京户”(2)

2016-10-09 02:25:12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申办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与取得资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驾驶员、车辆入网营运意向书。

第二步

申请人委托协议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政务中心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意向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申请表。

第三步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运输局将自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制发《车辆登记变更证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加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

第四步

申请人办理完成以上手续后,运输局将组织车辆勘验,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申请人自有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由该平台公司为其办理驾驶员注册手续。运输局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签注后,申请人即可从事网约车运营。

本版撰文 北京晨报记者 曹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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