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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地区三年来PM2.5下降幅度谁最明显(2)

2016-09-29 14:22:37  凤凰资讯 作者:陈芳    参与评论()人

三是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车辆为治理重点。京津冀区域在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的基础上,今年已经累计完成22.2万辆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年底前再淘汰16万辆。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在运出租车三元催化器更换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北京市拟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大港石化、华北石化等5家炼化企业已具备生产第六阶段汽油的能力,相关销售企业将于今年年底前提前置换。

四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城市开展水泥、平板玻璃、钢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420家,对31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处理处罚,对8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共计罚款455.5万。

各级环保部门还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35件案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276起案件实施查封扣押,对42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269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19起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总数较2015年度增加21%。

针对秸秆焚烧,加大火点卫星遥感监测频次,将秸秆火点监测期从历年的夏秋两季延长为全年;引入多源卫星遥感综合应用技术,提高火点准确判识能力,大幅度提高火点监测的精准度。2016年夏季,北京、天津秸秆焚烧火点数为0;河北火点数共64个,比2015年的174个减少110个,减幅为63.2%。

五是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大幅提升。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重污染过程应急管理决策平台,集成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应对措施清单、企业活动信息和在线监控数据、热源遥感情况等环保大数据,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由过去“大水漫灌式”的减排方式转变为精准减排;

提高区域监测预报预警水平,8月1日起,全国空气质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京津冀13个城市空气质量3天AQI预报和10天潜势分析结果推送,京津冀区域10月底前全部完成国控监测点位上收,部分城市环境基础数据实现共享,进一步提高区域预报预警的精度和准度。

统一京津冀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在年初京津冀试行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的基础上,将执行范围扩大至京津冀地级以上城市和河南省、山东省传输通道城市,各地将在10月底前执行统一的预警分级标准,实现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统一。

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制定各级别预警减排力度底线,明确应急状态下不同行业减排措施的具体工艺流程和停限产设备。目前,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等城市已基本完成预案修订工作,京津冀其他城市预案修订工作也在加紧推进。

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11月到明年2月,每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另据凤凰网了解,针对今年冬天有可能出现的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环保部门将加快各项大气污染治理进度,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持续推进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采暖季前确保完成散煤清洁化改造任务。督促各地抓住今年入冬前最后的黄金施工期,加快工程进度,进行集中攻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电价、气价政策,确保在供暖季前完成今年“电代煤”“气代煤”任务,保障供暖用电、用气,实现绿色供暖。

二是研究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在成功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基础上,研究采取焦炭、铸造等行业冬季生产调控措施,指导位于传输通道的相关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不影响工业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冬季污染排放。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限期达标排放。强化高架源监管,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清退。

三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在今年11月到明年2月,每月组织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公布一批不能达标的企业名单,及时曝光,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利用卫星遥感手段,每日通报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对污染严重的城市,将进行常态化暗查,直接曝光违法的行为,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政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四是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着力提升预测预报能力,每天推送3天AQI预报和10天潜势分析结果;督促各地加快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推动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利用激光雷达、卫星反演、数字模拟等高科技手段,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针对性。强化重污染天气督查,督促各地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实行网格分层管理,推动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抓早、抓“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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