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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法院错误裁定4年未纠正 上级法院视而不见(图)(2)

2016-09-22 19:40:0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专家:汝南县法院荒唐裁定应追究其责任

工商部门做出的股权质押登记,法院能否以一纸通知宣布无效?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李东方教授指出,工商部门的行政行为,法院的一个通知,一个裁定就无效了,那是荒唐的。法院没有这个权力。法院执行错了,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啊。

河南博惟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黎,常年代理民事经济案件。她认为,汝南县法院以通知形式对行政行为做出裁定,属于越权行为,“汝南法院不该用裁定对实体内容做出确认,已经越权。”

律师:驻马店市中院涉嫌不作为 或有人为因素

明知下级法院的执行裁定违法,驻马店中院为何没有及时纠正?驻马店中院前不久在给记者的文字回复中,并没有对此正面回应。只是表示,“在本案立案执行前,刘满良名下的股权,已被汝南县人民法院抵偿给其他债权人,该股权已不在刘满良名下,本院根本无法执行。”

河南博惟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邦俊认为,此案判决生效已近4年,最终沦为“法律白条”,驻马店中院涉嫌不作为。“这里面有人为原因。中级法院已经发现了问题,有义务去审查去纠正,如果知道这个错误,不去纠正,就是不作为。”

截止记者发稿前,记者多次联系驻马店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希望采访审理此案的法官和执行局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均未得到积极回应。

河南省高院近期正在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因解决执行难行动迟缓,已经有四个基层法院被问责。驻马店市中院在朱明毅案件的执行中,是否存在工作懈怠,疏于履职?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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