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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以拉票贿选案为镜鉴(2)

2016-09-20 23:35:0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李希(资料图)

李希(资料图)

9月17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在沈阳举行。“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此次会议上,主持会议的李希还有一个身份: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组长。

据辽宁日报报道,这次会议两次提到了“贿选案”:补选好省人大代表,不仅是对我们深刻吸取拉票贿选案教训、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检验,也是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做好对代表的警示教育,“让全体代表深刻认识辽宁拉票贿选案带来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

9月19日的辽宁省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上,李希在在讲话开篇指出:做好省党代表选举工作,“是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惨痛教训、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具体实践”。

他强调,要把省党代表选举与省人大代表补选联系起来,“确保人事安排有序衔接、代表构成通盘考虑”,“与辽宁拉票贿选案后续处理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

同时,他再次提到了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辽宁拉票贿选案为镜鉴,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筑牢严守选举工作纪律的思想防线”。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撰稿/新京报记者 许腾飞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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