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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渠县公租房乱象:有车有房也能住,村官骗款千万(3)

2016-09-13 10:26:01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在采访中,我们听到一些受害者说,他们的亲戚、朋友或熟人,不管符合不符合要求,都是通过交钱住进了公租房的。如一位原先在福建打工的知情人对我们说,她的表弟也是农村户口,不符合申请公租房的规定,但通过找人交钱住进了另一处公租房小区(四合社区),所以她才会找人,想要一套公租房。陈以朋还说,你有儿子,我可以想办法帮你搞两套,她就一次交了两套房的保证金4.8万元。没想到,陈被抓了。

一位离异女士对我们说,春节前她和朋友找人交了两万多元,想办一套后溪社区的公租房,但因为春节急需用钱,她又找掮客把钱退回来了。春节后,她的朋友要到了房子。今年4月,她手头有了点钱,又找到陈以朋这边的人交了2.3万元,结果陈以朋和他手下的“串串”们都被抓了。

不难看出,之所以有这么多受害者被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公租房管理存在巨大漏洞,致使诈骗嫌疑人有了可乘之机。“有人交钱弄到了公租房”是现实中存在的事实,一传十、十传百,才会有这么多群众上当受骗。

2015年末,渠县审计局对该县保障房居住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出4户户主在外地有房产,十多户有私家车。渠县房管局负责人和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负责人也承认,保障性住房中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如户主是A,实际住户是B;户主申请了公租房,但租给了别人住;户主在外地有房,但也拿到了公租房;有的人申请时符合政策,但后来又超出了政策规定却不肯搬出,等等。由于个人住房信息未联网、调查取证难、执行力度弱等原因,违反政策受到查处的无论是公租房户主还是政府官员都比较少。

行骗者身份特殊是群众易上当的另一大原因。陈以朋团伙中,有两人是村书记,有一人是村委主任,有一人是村文书。一些群众之所以交保证金,就是因为他们是村干部,相信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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