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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征地拆迁,地方政府年均赚6千亿“土地利润”(2)

2016-09-02 03:35:03  第一财经网 作者:叶开    参与评论()人

一旦考虑了成本性支出后,国家土地出让纯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必然出现重大缩水。即便是在比例最高的2010年,土地出让纯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分别只有18.91%和38.69%,2011年则迅速下降到6.92%和13.67%(甚至低于2008年的水平),2012年则进一步降低到4.95%和9.49%。

他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土地出让纯收入的不断下降,除了地方政府为防止资金过多上缴给上级政府而开始有意识地“打埋伏”的考虑之外,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贯彻实施,以及农村居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长,“钉子户”的极端反抗和种种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被迫提高了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导致政府从国有土地出让中的纯收入(扣除了土地补偿性支出后的收入)近年来出现迅速降低。

虽然政府土地出让纯收入近年来进一步降低,但地方政府仍然热衷于土地收储。在土地财政的运作模式下,通过土地出让直接赚钱是一个因素,另外借此搭建投融资平台也是地方政府重点所在。

地方通过国土部门收储大量土地,做大土地出让市场,可以借此做大城市投融资平台(可抵押的土地增多),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此外,商业用地出让增多,房地产市场规模也会随之变大,附带而来的税收也会增加。

《201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84个重点城市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面积为49.08万公顷,抵押贷款总额11.3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8%和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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