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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征地拆迁,地方政府年均赚6千亿“土地利润”(1)

2016-09-02 03:35:03  第一财经网 作者:叶开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减去征地拆迁,地方政府年均赚6千亿“土地利润”

从1999年至2015年,这十七年是中国历史上土地资产化最为迅猛的年代,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27.29万亿元,年均1.6万亿元。

不过,这些钱也不全是地方政府的收入,现行土地出让收入为“毛收入”,包含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这类支出为政府在征收、储备、整理土地等环节先期垫付的成本。

如果减去这些成本,能否算一算地方政府能够到手的“土地利润”到底有多少?

笔者查阅大量资料后统计出,自2003年的1799.1 亿元到2014年的8988亿元, 这12年间地方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约为70433亿元,年均5869亿元。

而从2003年到2014年,这期间的土地出让总收入约为23.55万亿元,总体来看,这12年间土地出让纯收益占到总收入的29.9%。

官方说法与民间研究

虽然有不少学者和业界人士对土地财政诟病已久,但民间有关土地出让纯收入问题的研究却很少见。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官方较少公布这些数据,只能从各类材料中抽丝拔茧方能窥见一斑。

对于土地纯收益的比重问题,官方有过说法也曾提供过数据。

2012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上,曾刊登了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的署名文章《开创财政理论发展新局面》,文章中称:土地出让纯收益占出让收入还不到1/3,不到地方可用财力的一成。简单地提“土地财政”,既不客观,也不科学,还容易误导决策。

2016年8月,王保安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财政部在《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曾推算,此类成本性开支大约占土地出让收入的八成左右。如2014年,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当年形成的土地出让收益为8987.93亿元,同比增长13.3%,占全国土地出让收入20.9%。

据此计算,2014年我国地方财政收入为75860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约为11.8%。

《中国国土资源年鉴》中曾提供过2003年至2008年间地方政府的土地纯收益,但在2009年后这一数据便不再涉及。

这一做法也造成了近年来官方数据的缺失,客观上对土地财政问题的研究制造了障碍。

不过,也有民间学者进行过对相关官方数据进行过简单测算。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徐振宇2013年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及一组数据,得出了2008至2012年五年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纯收入约4.1万亿元的结论。

据其测算,土地出让纯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除了2012年为9.49%外,其他年份超过了两位数,最高的2010年超过了38%。

就其数据来源问题,徐振宇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曾表示,其数据来源于历年财政预算执行报告、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及《中国统计摘要(2012)》。

不过,上述几个来源并没有“土地出让纯收入”这个数据,他是根据相关计算得出的,即用土地出让总收入减去土地出让收入支出总数。

卖地不仅是为了赚土地钱

徐振宇认为,如果仅仅衡量土地出让总收入,政府的确获得了巨额收益。但由于没有考虑与土地有关的种种支出(尤其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从而严重高估了政府从土地出让中获得的真实收入并夸大了“土地财政”对地方政府的意义。只有在剔除了土地交易的全部成本之后,土地的净收益才是地方政府可支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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