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行贿状元陈族远:万庆良1.1亿受贿款他贡献了近一半(3)

2016-08-31 16:26:28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资料显示,陈族远的行贿行为,与深圳安远投资建设的昆明市东连接线高速公路项目(下称东连接线项目)有关。东连接线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的标准设计建设,主干线全长25.482公里。

昆明市政府1999年提出建设东连接线项目的方案后,昆明城投受政府委托,于次年开始在各种大型招商会上引资。其间,昆明城投先后与云南电力集团、中美总商会、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深圳天健集团等多家投资商进行了接触。

胡星时任昆明城投董事长,并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

2001年7月,深圳安远如同一匹黑马杀出,其投资意向的请示报告获得了昆明市委的高度重视。不到一年即2002年6月,在昆明市第十届昆交会上,深圳安远、香港同诚科技公司与昆明城投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三家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绕城高速公司),以负责东连接线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管理。

3个月后即2002年9月25日,昆明绕城高速公司获批正式注册成立。然而,工商登记的资料却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昆明绕城高速公司注册地址为昆明市盘龙区金马镇十里铺龙池村,经营范围是国道昆明连接线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及沿线部分土地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注册资本104580.11万元,由股东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从表面上看,昆明绕城高速公司和深圳安远以及陈族远没有任何关系,并且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也是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而事实上,陈族远在新成立的昆明绕城高速公司中出任总经理,在公司业务中“一手遮天”。

有一件事可以佐证,2009年12月4日,深圳安远将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官方资料显示,在深圳安远最终获得东连接线项目之前,胡星从昆明城投总经理升任昆明市副市长。在其后任总经理陈正贵的引荐下,胡星开始了与陈族远的交集。

昆明东连接线是昆明市通过招商引资建设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它在融资形式上采取BOT模式。所谓BOT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由投资商投资建设,然后经营管理若干年,最后再移交给地方政府。在该模式下建设而成的昆明东连接线,累计投资24亿余元人民币,深圳安远承担了大部分出资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为了获得东连接线项目,陈族远除了向胡星进贡外,还投入了另一笔成本。据昆明市检察院指控,陈正贵曾以借为名向陈族远索要了600万元港币。法庭上,陈正贵对于600万元的受贿,坚称属于“借款”,不构成犯罪。经过审理,法庭认定陈正贵曾向胡星行贿人民币30万元,最终判决陈正贵构成行贿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处以有期徒刑18年,相关赃款予以追缴。

胡星、陈正贵先后领刑后,公众关注的目光便转移到了“行贿状元”陈族远身上。让外界大跌眼镜的是,陈族远却全身而退。

反腐专家任建明通过长期调查发现,行贿者普遍会获得10倍于投入的回报。一份合资公司文件显示,深圳安远拿出近4000万元巨款行贿来获得东连接线项目,有着巨大的利益诱惑:一是昆明绕城高速公司将拥有东连接线公路建成后25年的经营权,作为与多条省、市级公路相连接的一条交通大动脉,经营者可通过收取车辆过路费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二是昆明市政府的财政补偿和土地补偿,其中财政补偿为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昆明市政府每年给予昆明绕城高速公司货币资金补偿1.2584亿元,至经营期满为止;土地补偿则是昆明绕城高速公司拥有公路沿线11000亩土地的开发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