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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人为推高城镇化率 大量农民被城镇化(1)

2016-08-31 04:50:1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层层分解、相互攀比、调整口径,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影响新型城镇化水平与质量持续提高。

同时,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三权”有偿退出渠道不畅,土地市场萎缩、配套政策滞后加剧融资难等问题,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阻力,亟待加快试点改革,为城镇化建设注入新动力。

大量农民“被城镇化”

不少地区在推进户籍改革过程中,同步开展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借助统计口径改变,大量农民都“被城镇化”。即便其他城镇化工作都不开展,也能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

在北方一个省会城市,“十二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近乎“零增长”,但“十三五”规划目标中却要提高8个百分点。当地职能部门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 者透露,“十三五”城镇化目标是领导参照全省规划以及周边城市目标制定的,“但说心里话,结合过去实际,加上当前经济下行,完成这个指标可能性不大”。

由于农民进城不愿迁户口现象普及,加上缺乏有效工作抓手,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工作成为各地普遍反映的工作难点。一些地区将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寄希望于统计口径的调整,譬如开展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

早在2004年,深圳市就曾对宝安、龙岗两区撤销所有镇建制,所有村民转为城市居民,成为全国首个没有农村、没有农民的城市。当时的“一夜城镇化”在业内也引发诸多争议。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当前户籍城镇人口统计中,主要是根据非农业户口数量统计,因此一些城市中的城中村、城区近郊农村人口仍然是农业户籍。目前,不少地区都在推进户籍改革,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别,统一为居民户口。

业内人士表示,取消非农户口后,户籍城镇人口统计将根据民政部门划分的城镇区域内的所有人口。这意味着城中村、大小城市中各区远郊农村都将成为户籍城镇人口。

通过调整统计口径,安徽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4年的22.7%,到2015年提高到27.6%;长春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一下增加3个百分点。

一些地区新型城镇化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撤县设区,郊区大量农村人口全部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如此就能保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如期完成。

土地与人口“失调”加剧

长期以来,代表城市扩张的土地城镇化速度,远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是我国新型城镇化一大顽疾。近年来,城市建设用地增长快于人口增长的势头仍在进一步放大。

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我国城镇人口年均增长2.84个百分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增长5.89个百分点,两者相差超过3个百分点。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肖金成等业内专家表示,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的直接原因,在于不少城镇摊大饼,导致房地产库存高 企、新区沦为鬼城、产业园区荒废长草、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有的县市城区规划人口规模不切实际,全县人口集中到城区都无法达到规划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化中大量农民转移到城镇、农村人口减少的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在增加。《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1年我国农村人口减少1.33亿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304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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