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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通报巡视整改:处理6名兼职取酬退休官员(10)

2016-08-27 11:30:03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围绕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明确要求部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企业不得开展与农业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停止18家部属单位、社团、企业的中介服务;针对部分专业性强、市场暂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部属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制定完善操作规范和标准并加强事中监管,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取消原来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29家。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制定了《农业部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则》,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工作廉洁从政规范性要求,严防出现行政审批领域“红顶中介”、迂回型权钱交易等问题。加大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信息,原则上都在农业部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向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全面推行利益关系回避,在农业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全部人员中全面建立职务回避制度。共组织15家司局、单位签订回避承诺书591份。防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严控廉政风险。

2.关于高度重视预防各级领导干部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部党组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财政专项审批权力,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出国团组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等。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的办法》。大幅度下放审批和验收权限,从今年7月1日起,下放地方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审批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直属垦区承担项目的全部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修订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办法,清理不适应简政放权要求的规定,调整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实行“一类专项一个办法”,研究制定每类专项管理办法。加强建设规划编制和执行,严格执行建设规划,增强建设规划对投资项目安排的约束效力,依据规划储备项目,避免因储备不足而临时安排、突击安排项目情况。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对每类项目制定统一明确的评估细则,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规范开展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独立评估工作,动态更新项目评估专家库,逐步实现项目评估专家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坚持“谁评估谁负责、谁下结论谁负责”。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地方农业系统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干预项目审批,农业部及地方农业系统从事投资建设项目推荐、评估、审批工作的人员,不得私下接触项目申报对象。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财政专项审批权力的意见》。从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科研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对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行使权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审批和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

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预算决算、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10个方面的业务纳入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各司局各单位成立内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实行经办岗和审核岗“一事双岗”负责制,对各项经济和业务活动实行流程管理、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权力制衡,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加强出国团组分类管理。根据任务类型将申报团组分一、二、三、四类,在团组计划审批过程中,优先保障一、二类团组出行,对一般性出国(境)和考察访问计划一律不予审批,对一般性行业研讨会等任务原则上不予安排,严格限制培训团组,保证农业外事工作务实高效。严格履行出国(境)团组计划管理和出访报批程序,密切跟踪团组计划和外事经费使用进度。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在《2016年因公出国(境)控制计划通知》中明确任务和预算审批的有关注意事项,保障限量出国团组数、人次数零增长,出国费使用不超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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