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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蒲县命令农民“限期卖羊” 无任何补偿措施(2)

2016-08-10 03:10:0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蒲县黑龙关镇一位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等到明年开春,自家的羊每只至少可以卖到600元,这个季节,每只最多也就卖300元,跌价一半。

而不少当地农户还记得,两年前,正是县里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当地政府甚至还推出了鼓励政策。如果农户转为养羊户,可携带相关手续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

蒲县新闻办主任张鹏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两年前,由蒲县县委县政府牵头,试图以发展养殖业,来推动农民增收。他介绍,蒲县交通不便,自然资源不丰富,也没有成规模的工业,相比之下,畜牧养殖是一条致富捷径。

张鹏回应称,蒲县此次“封山禁牧”,针对的是不符合圈养条件,占用山地的养羊户,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整治违规放牧,维护自然环境。

专家说法

先是以致富为名,鼓励农民养羊,不到两年,又以环保为名,要求农民“卖羊”。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山西蒲县的这一政策变动,有朝令夕改的意味。

“尽管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看,出发点都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但是两个政策之间的落差,还是显得在折腾老百姓。”汪玉凯说,无论是此前的鼓励,还是现在的限制,实际上都体现了当地政府在工作中,未能落实“执政为民”,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牺牲了政府的公信力。

既然如此,对于蒲县政府来说,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汪玉凯表示,在制定这类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可行性,同时兼顾百姓利益。鉴于养羊的都是农户,收入来源单一,当地可以为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出台这样的政策前,要考虑全面,给农户一点过渡时间,而不是这样简单粗暴地一刀切。”

焦点

先“养羊”后“卖羊”是否忽悠了农户?

封山禁牧工作早在2000年已起步

既然两年前曾经鼓励农民“养羊致富”,为何在两年后又“限期整改”?在蒲县不少农户看来,自己无疑被县里“忽悠”了。

“不存在这种情况,说得也不是一码事。”蒲县新闻办主任张鹏告诉新京报记者,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划,蒲县全境均为“封山禁牧区”,从土地规划的角度来看,没有牧业用地或者牧草地,也就是说,蒲县并不具备放养羊群的先天条件。“但是还有不少农户随意放牧,造成植被破坏,并且造成了水土流失。”

张鹏介绍,此次蒲县“限期卖羊”,即为了整治愈演愈烈的“违规放牧”风气。而蒲县封山禁牧工作,早在2000年就已起步。

张鹏表示,发展畜牧业的前提是“合规”,这其中就包括遵守禁牧的规定。在他看来,由于蒲县属于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生态承载能力有限,因此自2000年以来,“禁牧”一直被忠实执行。“不是不可以养羊,是不能随意放养。”

针对养殖户的规定是否存在“一刀切”?

绵羊养殖户也采用放养方式破坏环境

在当地农户提供的《关于加强封山禁牧的通告》中,有“严禁任何人在野外放牧山羊”“凡在野外放牧山羊的,每只羊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限期变卖处理”的表述。也就是说,这一轮的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在野外放养山羊的农户。

蒲县黑龙关镇多位牧民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在实际执行中,绵羊养殖户也被要求“限期整改”。对此,张鹏表示,之所以“一刀切”,是因为在实际生活中,绵羊养殖户也大量采用放养的方式,同样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因此,这次整治,针对的是所有不符合圈养条件,达不到养殖规定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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