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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廉政账户遭撤销 被指成腐败行为减罪助推器(1)

2016-08-07 03:31:1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贵州等6省份撤销廉政账户

全国曾至少有17个省份设立廉政账户,进账“数目可观”,专家认为不够透明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曾有17个省份设立过廉政账户,目前至少已经有6个省份撤销。

贵州要求违规收礼金按违纪处理

据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黄文胜介绍, 2010年12月底,贵州省纪委监察厅设立“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规定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可通过汇存廉政账户的方式上交。今年8月2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

为何撤销廉政账户,对此,黄文胜表示,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3、84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行 为都是违纪行为,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于近日完成廉政账户撤销工作,按规定将廉政账户资金交同级财政。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不再设立廉政账户。

同时,对于廉政账户撤销后有关人员主动上交礼金的,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委厅字〔2013〕22号)规定执行。

此前,贵州省就有一些市开始撤销廉政账户。7月28日,铜仁市纪委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8月1日必须统一撤销廉政账户。

该通知称,不收敛、不收手,不当面拒绝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又不按要求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17省份曾设廉政账户,6省份撤销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17个省级纪委设立或者曾经设立过廉政账户,主要集中在两个时间段,第一次是2000年廉政账户首次出现后多地开始涌现;第二次是2011年之后,山西、湖南等地开始设立。

不过,近年来,陆续有省份宣布撤销廉政账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贵州以外,黑龙江、甘肃、内蒙古、四川、福建等省份也宣布撤销了廉政账户。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公告,要求从7月15日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廉政账户,余额移交同级财政,上交国库。公告称,廉政账户在一定历史时期,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廉政账户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

据媒体报道,甘肃省的廉政账户经历了两次设立和两次撤销。

甘肃省纪委第二次撤销廉政账户的官方解释是,“随着反腐倡廉各项法规的日臻完善,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省纪委决定撤销在全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个储蓄网点设立的‘581’廉政账户。”

内蒙古 2001年设立

要求实名制上交

甘肃 2001年、2004年设立

设立前两个月入账170万元

宁夏 2001年设立

上交账户视为廉洁自律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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