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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0月8日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1)

2016-06-15 02:10:16   新闻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上海10月8日起 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

晨报记者 徐妍斐

目前,广州、青岛、北京、杭州等多个城市启动了不动产信息登记,上海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也迈出了重要一步,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试点日前在奉贤区率先启动,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林地、海域等登记类别也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

据悉,上海其它区县计划在7月31日前完成房屋、土地登记人员的整合工作,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将于10月8日起全面实施。

  奉贤试点启动不动产登记

目前,奉贤区原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被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所取代,而相应的窗口也进行了更名。办理大厅中,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张贴在显眼的位置,电子大屏也在滚动提示。不过,虽然颁证窗口已经改了名字,但颁出的新证,仍是绿色的“房地产证”,而不是红色的“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除了房产、土地外,还涉及农田、林地、河流等诸多内容。就房地产来说,实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能为今后的调控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出台提供支撑。

  权利不变动、不用换新证

与人们常见的绿色房产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为红色。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他内容;而不动产权证外页除了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还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不动产权证内页内容注明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权证对房屋使用年限有明确的“起和止日期”,也标明了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而“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

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由于1996年3月1日《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上海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因此,在此之后才持有房产证的,办理不动产登记不用办理土地证;在此之前持有房产证的,则需要《国有土地使用证》 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许多人关心的是,实施不动产信息登记后,“以人查房”可否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除规定了有权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主体外,《规范》 系对于查询登记的规定基本围绕不动产标的物展开,这意味着用他人名字查询他人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难以拥有合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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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套房源业主抛售二手房或增多

实施不动产信息登记,会对上海楼市产生怎样的影响?从已经开始执行的各大城市反应来看,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反应都比较平淡。从不动产登记本身来看,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不动产登记实施是对有权利变化的房地产交易更换新证书,权利人没有变化,则依旧保持原来证书不变。

不过,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经理卢文曦表示,不动产登记并非只是证书换发。更重要的是,全市不动产信息的全面整合。本市明确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要与国土资源部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以及本市房屋交易、土地、林地、农村土地、海洋审批等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的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此举不仅会晒出上海房地产市场投资客的家底,更为针对性调控提供基础性的信息支持,市场影响非常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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