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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母亲听闻重审老泪纵横:终于看到司法的阳光(3)

2016-06-09 01:52:36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多知道点儿———

“提审”是什么司法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审有三种情形,分别是一审提审、死刑复核提审和再审提审。

我国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对于死刑复核提审,刑诉法也做出规定,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而最高法对聂树斌案提审则属于再审程序中的提审,洪道德表示,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都有提审案件的权力,并对案件进行再审。这属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提审。

最高法提审聂案有何考虑?

在此之前,最高法直接提审的情形甚为罕见。洪道德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山东高院只能对案件进行申诉审查,审查结束以后做出什么样的处理并不在授权范围内,应该报告最高法。

最高法可以就复查结果做出两种决定,即再审或不再审。在决定再审的基础上,又可以有三种处理,一是指令山东高院由复查进入再审,二是指定山东高院以外的其他高院再审;三是最高法决定自己提审。

“就本案来讲,最高法院决定再审并自己提审,我们应该看到最高法在维护法律权威方面所做的努力,也意味着最高法愿意在聂树斌案上承担最后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个责任是非常重的。”

聂案被提审后将面对什么?

洪道德告诉记者,将由最高法相关业务庭派出3到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鉴于办案的被告人已经不在世,按照法律规定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均可。不论是开庭还是不开庭,都要做出再审判决或裁定。

按照法律规定,最高法再审依然有三种可能:

一是改判,包括彻底改判和部分改判,这要依据合议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二是维持原判,经过提审之后再审,没有发现判决错误,或者原判结果整体上合法。

另外最高法还可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中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经过最高法合议庭再审,发现原来的诉讼程序重大违法,最高法撤销原判后可以发回一审石家庄中院或二审河北高院重审;而如果最高法再审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则上是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链接

近年被平反的冤案

  赵作海案

2002年,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被关押11年后,2010年4月,当年的“被害人”在当地出现,一个月后赵作海被宣告无罪释放。

呼格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报警称在一公厕内发现女尸。48小时后,警方认定呼格吉勒图就是犯罪嫌疑人。1996年5月,呼市中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6月10日,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

2005年,另案落网的赵志红称自己是该案的真凶。2014年,内蒙古高院再审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陈满案

1992年12月,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的四川人钟某被杀害。1993年9月,四川人陈满被逮捕。1994年11月,海口中院一审判决,判处陈满死缓。2015年,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16年2月,浙江高院对陈满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陈满无罪。至此,陈满已蒙冤在牢中度过了23年。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等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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