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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再审聂树斌案 近10年只审过一起争议刑案(1)

2016-06-09 00:10:07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最高法再审聂树斌案 近10年只提审过一起有争议刑案  

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和新华社同步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已于6日决定依法提审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最高法表示,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最高法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再审审理情况将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就此采访了著名刑诉法专家陈卫东。他认为,由于聂案事实更加扑朔迷离,原审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充分,最高院才提审。

内蒙古呼格的母亲尚爱云第一时间给聂树斌的母亲打去电话,鼓励她,“相信法律会给儿子一个公平”。

聂树斌生前照片

聂树斌案有什么特殊性?

“事实更加的扑朔迷离”

近年来,呼格案,浙江叔侄案、陈满案等社会舆论关注度极高的案子最后得到纠正。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注意到,上述案子都是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得到改判。

如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但再审并没有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发生在2003年5月的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于2013年3月2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量刑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而聂树斌案最高法指定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后,并未由山东高院再审,也没有在案发地河北高院再审,而是由最高法院“提审”。

那么,聂案和其他案件有何不同呢?在专家看来,聂案更加复杂,尤其是王书金的出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认为,聂树斌案这么多年来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最高法院做出再审提审的决定,实际上回应社会的关切,相信它一定会有一个结论。

“聂案的事实更加的扑朔迷离,到底是不是冤假错案(还不能说)。因为还出现了个王书金,已经经过了河北方面的审理,所以最高法亲自提审聂案是比较恰当的。”陈卫东称,相比其他案件,聂案社会影响更大,审理起来更难。

 什么案件需最高法“提审”?

“发现确有错误的案子”

按照法律规定,提审有三种情形,分别是一审提审、死刑复核提审和再审提审。

我国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陈卫东对“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表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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