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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7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

2016-06-02 16:47:36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2。弋阳县农业局水稻原种场场长陈涛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县农业局水稻原种场违规发放过节补贴、春耕加班补助共计9600元,陈涛个人领取1200元;水稻原种场违规长期租用私人车辆,租车费共计14.86万元;水稻原种场公款购买香烟、土特产共计4.403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经弋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武宁县巾口乡棠厦村党支部书记翁阶明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5年9月,翁阶明违规公款接待县农业局宋溪镇农综站干部曾凡顺到棠厦村钓鱼并用餐。经武宁县巾口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翁阶明党内警告处分。经武宁县农业局研究决定,给予曾凡顺行政警告处分,有关钓鱼、用餐费用由其个人承担。(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高唐县汇鑫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高唐县汇鑫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9.01万元,高唐县纪委给予县财政局汇鑫街道财税分局局长高立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汇鑫街道分管财务等工作的正科级干部袁方党内警告处分,对街道党委书记周义鹏诫勉谈话,并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2。博兴县第二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王爱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王爱岭违规借用、租用私家车作为自己的公务用车。博兴县纪委给予王爱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黄起公车私用问题。黄起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办私事,菏泽市城市管理局给予黄起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叶县龚店乡初级中学校长宋国宪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8日下午,宋国宪组织召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会之后,违规召集17名参会人员在县城某饭店用公款聚餐,消费1100元。2016年4月11日,叶县纪委给予宋国宪党内警告处分。

2。汝州市煤山街道骑庄居委会党支部委员郭书彬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6年4月26日,郭书彬违规大操大办其子婚宴,在酒店设宴70桌,违规收受礼金1.58万元。2016年5月6日,汝州市纪委给予郭书彬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3。洛宁县畜牧局局长刘新延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16年2月3日下午,刘新延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购买年货、走亲访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6日,洛宁县纪委给予刘新延党内警告处分。

4。中牟县大孟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席、综治中心主任王会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王会军在分管大孟镇计生办工作期间,以交通补助名义,分5次向计生办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6.03万元。2015年12月24日,中牟县纪委给予王会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团风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王志刚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29日中午,王志刚驾驶单位公车参加单位职工的生日聚会,并参与聚餐饮酒。团风县住建局党委给予王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住建局给予王志刚行政记过处分。

2。枣阳经济开发区西园社区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枣阳经济开发区西园社区报销招待费365次,共计38万余元,部分无接待时间、接待事由和接待对象,其中西园社区党委书记唐书龙直接经办14次,金额1万余元;副书记张宗毅直接经办135次,金额10万余元;党委委员樊其明直接经办116次,金额8.9万元;党委委员、民兵连长王进直接经办59次,金额4万余元;副书记、副主任代富学直接经办41次,金额2.8万元。唐书龙、张宗毅、樊其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进、代富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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