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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地试水干部创业容错机制 为敢干事者兜底(2)

2016-05-23 06:10:10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然而,在制度框架内,容错并非一味纵容,保护也绝非庇护。

德州出台的上述办法明确提出,要切实把创造性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与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故意违背政策规定区别开来;把担当担责、创新创先导致的失误与盲目决策、以权谋私区别开来;把不可抗力、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与失职渎职区别开来。

“正确辨别失误过失与违纪违法的情形”同样被写入济南出台的办法,并将其具体界定为:“决不允许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在山东区县级层面,部分地方也已开始试水这一新政。淄博市桓台县、淄川区先后于今年2月、3月出台党员干部容错免责相关办法;济宁市任城区、枣庄市市中区也分别与今年4月和5月出台了相关办法。

在中央,该机制的制度框架逐步清晰。

今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三个区分开来”,即“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如今,除山东外,浙江温州、绍兴、杭州,江苏泰州等地同样建立了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可以预计,今后将有更多基层政府参与探索这一新政。

容错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纠错

谈及容错免责机制出台的背景,山东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张杰教授认为:“目前我国的改革进入‘2.0’时代,改革难度和风险增大,改革者自身面临的风险也相应加大,不确定性增强。同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过去开展工作的一些有效方法变得拿不准了,一些党员干部出于‘安全’考虑,往往会等待观望,有鉴于此,有必要建立改革的风险评估机制。”

在张杰看来,容错机制是介于激励和约束之间的举措,是改革的必然,有利于明确领导干部对风险的预期,使其具体施政行为有更清晰的把握,是对改革者的体谅、包容和保护。“改革总得有人先闯先试,经验必然包含一部分教训,也是有价值的”。

“目前,在一些地方,官员不作为、懒作为现象比较严重,对一些重大的民生项目、工程项目执行不到位、不给力,存在‘怕犯错’的思想。容错机制无疑是规范权力行为的重要举措。”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说。

竹立家反对将容错机制简单理解为“试错权”,“并非有意犯错,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他强调,容错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纠错,避免错误酿成更大后果,他由此建议各地出台容错机制时还应强化纠错机制。

“要看决策、执行等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然后进行弥补,也是对社会各方包括利益受损方及舆论有所交代。纠错本身也是一种决策行为,同样需要谨慎,要防止错上加错。”张杰说。

济南市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目前,该市纠错机制相关文件正在起草和完善中,将形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的一整套机制。

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竹立家认为,这一文件的出台为容错机制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二者都是为了促进党员干部积极的行政行为”。

本报济南5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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