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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严肃党纪:咬耳扯袖 抓早抓小(1)

2016-05-04 08:03:46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江西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严肃党纪

咬耳扯袖 抓早抓小

本报记者赵兵

违法先破纪,破纪先违规。干部从“小错”酿成“大祸”,往往是“小错”没人提醒。中央纪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提出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就是要将干部的小毛病消灭于萌芽状态,起到治病救人的作用。

江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针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谈话、函询,注重关心干部,唤醒党性,治病防病。据统计,今年13月,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77件次,同比增长303.5%。

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也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从省委到市委、县委,江西认真落实中央要求,把抓早抓小、谈话帮助、批评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开展起来。

江西万年县某乡镇党委书记在公务接待、购买办公用品等方面大手大脚,常不与乡长商量。万年县县委书记张爱平接到反映后,直接对他进行提醒谈话。张爱平说:“他回去就定了规矩,3000元以上开销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长和常务副乡长商量决定,3万元以上要开班子会议讨论。党委书记要抓主体责任,谈话函询就是重要抓手。”

采访中,多个层级的“一把手”表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运用好谈话函询,要解开思想疙瘩,不能怕得罪人,只有“一把手”抓好落实,才会引起重视,不然形不成气候;同时,也要“一针见血”,谈话函询要直截了当指出问题,不能隐晦不清,不疼不痒。

党委书记担负起主体责任,充分运用谈话函询,也给纪委减了压。乐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伍恒明说:“书记先去跟干部谈,我们再去跟干部谈,工作就好做了。第一种形态运用好了,后面三种形态就少了,也更利于关心爱护干部。”

如何运用好谈话函询方式,着实考验各级党委领导干部:一方面,过去对此运用很少,难以把握违规和违纪,轻违纪和违纪的区别;另一方面,收到举报线索有真有假,考验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过程中,注意把握好教育挽救干部和从严执纪的关系,对问题轻微、态度较好的干部及时挽救;对于情节严重、态度不好的干部,用纪律戒尺及时处理。为此,江西将出台意见,对哪些线索能够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解决作出明确规定。

多种措施形成制度性保障

江西省纪委副书记肖德福说:“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进一步深化。以前有观念认为违规是小事,不用太在意,其实其危害性不亚于贪腐。因此,应充分运用好谈话函询,让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通过谈话函询,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有苗头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有反映就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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