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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收入中央地方五五分 国务院禁收“过头税”(2)

2016-05-01 08:17:4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其实,通过计算发现,对于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营改增”之后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而改革后,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总体上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北京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酒店借机涨价不“厚道”,这样一来消费者既支付了营业税又支付了增值税。这与增值税计税原理不符,与改革初衷也不符。

针对“五一”前夕部分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提高价格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书》,正告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

解读

“五五划分照顾此前分配格局”

中国社科院一财税专家表示,以前营业税完全归地方,“营改增”之后,营业税与增值税合并,两项税收所占比重非常高,如果不给地方,会对地方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影响,因此要重新划分。此外,由于目前处于经济下行阶段,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改革还有一个过程、税制改革尚未完成,因此制定一个过渡方案,定下一个2到3年的过渡期。

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实行五五划分,专家认为,基本照顾了之前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格局,即地方少了营业税,多了增值税。总体看,这是一个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的稳定状态的方案,也会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具体看,地方作为一个整体,保持了基本的稳定;但各地方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产业结构不同,因此过渡方案中也表示,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即如果改革后地方收入少于2014年的财政收入,中央会返还。

该专家认为,过渡期满之后,要看税制改革推进的程度、经济形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否会发生变化等情况,具体情况不好判断。

新规2 社保降费

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比例降低

4月13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4月20日,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并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可以阶段性降至1%至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住建部也表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将阶段性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这些新规,都于今天开始实行,相信人们5月份的工资收入将会有所提高,企业的人力成本也会有所降低。

新规3 急救收费

北京救护车按载客里程收费

今天开始,北京救护车计费方式将从“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载客里程计价”。这意味着以前的一些“空驶费”和“返程费”将取消。

按里程计价的统一标准为:3公里以内(含)收取50元起步费,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此外,施行新的计费方式后,院前急救价格政策将现行“随车出诊费”项目调整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项目,价格水平保持每次40元不变。

如果患者所在位置距离医院的路程为3公里,根据新的救护车价格标准,3公里以内(含)收取救护车使用费50元。若医务人员对危重急症患者提供现场诊察、防护、救治及途中监护的医疗技术劳务性服务,则收取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40元。两项费用共90元。

据了解,新的价格政策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120和999执行统一标准。为了防止救护车计价器有“猫腻”,保障急救车上使用的计价器的计量性能准确可靠,北京市质监局在4月22日之前已经完成北京市120和999共计580辆急救车的计量检测工作。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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