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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取消如“菜刀确实已经丢失”等奇葩证明(2)

2016-03-23 03:25:35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下一步,本市将制定实施清理规范各类证件、执照及证明的工作方案。据介绍,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求在本月底前将制定上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工作方案。今后,本市还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

居委会作为“政府神经末梢”的延伸,确实承担着很多“奇葩”职能。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访了一些居委会,搜集了一些他们日常的“证明案例”。对此,居民常常有怨言,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常常叫苦不迭。这是一种尴尬?还是一种反讽?

居委会竟负责证明“外来老人是否活着”

为了方便照顾刚出生的孙子,张女士去年从老家搬到了北京市的朝阳区,打算跟随儿子儿媳长期在京居住,但在老家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时遇到了“囧事”。为避免冒领、骗领、“吃空饷”的情况发生,按照所在户籍地的要求,张女士是在异地领取退休金,必须由所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一份“外地已退休人员每年年审居住在本社区健在证明”。

张女士并不是个例,在她居住的小区里有不少从外地老家来北京投奔子女的老人,或者来北京养老,或者来帮忙照顾小孩。每个户籍地对于异地领取退休金的要求不同,有的是“年检”,更严格的还需要“季检”。“活着的人怎么向别人证明自己活着?我就定时站到居委会工作人员面前,让他们看我一眼,然后就能给我开证明了。”张女士表示,“每年去‘年检’一次,证明自己还活着,这滋味可不太好受。”

在家自然死亡竟须居委会证明

海淀区某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举例,曾经有位居民重病后不愿去医院,选择在家自然死亡,家人找到居委会开具在家正常死亡的证明,这样火葬场才能进行火化。

居委会不能随意开出居民正常死亡的证明,需要有派出所及相关医护人员的在场证明才行,最后,居委会只能拒绝家属的开证明请求。“家人当时很激动,觉得我们不通情达理。”这位工作人员说,最后考虑到家属的情感,居委会找到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最终开出了正常死亡证明才解决了此事。

“有些证明我们自己都没听说过,相关规定里面也没有涵盖这些证明。”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一些特殊证明确实给工作人员和居民带来了一些困扰,“没有具体规定的证明我们一般不办,这让居民无法接受,只能对我们发火,我们也很无奈。”

保险公司理赔也要居委会证明

一位东城区的社区居委会主任表示,在日常的工作中,除了规定的那几十种证明外,还遇到过一些让他哭笑不得的证明,多数是因为相关单位为了图省事。“很多时候,保险公司在理赔故障车的过程中,都会让我们的居民来开证明,情况最多见的就是证明该车是在某小区发生事故的。究其原因,可能仅仅是因为拿着这样的证明,公司更容易按照程序,以最短的时间进行理赔。”

除此之外,医院有时也会要求前来就诊的外伤患者,去开具其刀伤到底是在哪里造成的证明。对此,该主任无奈地表示:“医院有时候在判断不了患者是何原因造成的外伤,就会让他回到居委会开证明。比如,证明他是在切菜或者搬重物的时候造成的创口,而非打架斗殴造成的。其实这些证明没有太多的意义,医院要做的应该是先治病救人,而不是开这些已经滞后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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