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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副书记:巡视工作央地关系由指导变领导(2)

2016-03-03 00:05:24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问:我们了解到, 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历时近两年,请您谈谈这次条例修订的原则、过程和特点。

答:条例修订工作自2013年10月启动,历经调研、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的过程。原试行条例共有6章49条,修订后共7章42条。这次修订将原条例第二章“机构设置”和第四章“人员管理”合并为“机构和人员”一章,增设第三章“巡视范围和内容”、第四章“工作方式和权限”;删除10条,增加3条。修订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遵循党章。严格根据党章规定,与党内有关法规精神一致,做到衔接顺畅、规范准确。二是与时俱进。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吸纳实践创新成果。三是突出重点。不求面面俱到,重点解决事关巡视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四是必要可行。对形成共识、确有必要的作出修订,确保可执行、易操作,重在贯彻。

修订工作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调研深入。不仅各中央巡视组多轮巡视实践检验了各项工作部署,中央巡视办还专门对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到部分省区市作了专题调研,对42家开展巡视的中央单位进行深入了解,为修订条例提供了大量现实依据。二是论证充分。条例初稿形成后,王岐山同志多次主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和研究,并与5省区党委书记座谈,听取修改意见。赵乐际、赵洪祝同志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地区和单位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意见建议。条例修订组先后20多次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讨论。三是发扬民主。将条例征求意见稿普发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中央巡视组征求意见,并委托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此前,条例修订组还认真听取了10多个地区、单位以及军委巡视办的意见建议。可以说,条例的修订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全党意志。四是程序规范。按照党内立法工作规定,条例修订稿经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先后提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中办法规局核文后,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巡视工作条例修订颁行的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确保了条例作为党内基础性法规的立法严肃性和权威性。

问:请问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了哪些重大修改?

答: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与时俱进地对巡视工作指导思想进行修改和完善,是这次修订工作的核心和亮点。一是党的十八大修改的党章,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必须在指导思想上严格遵循、切实贯彻党章。二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建设的基本依据,巡视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是党中央着眼当前党建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为重要原则和根本保障,以“规”为监督尺度和衡量标准,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巡视工作必须全面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以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总的遵循,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利剑”作用,为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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