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
曾任内蒙古政协副主席,另涉嫌受贿、非法持枪、弹药等罪
据新华社电3日从最高检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黎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赵黎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黎平与死者疑为情人关系
2015年3月22日,媒体披露: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公安机关羁押。
此时,距赵黎平涉嫌杀人案发仅时隔26小时。
赵黎平曾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22年之久,官至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退休前已是副省级官员,该案一经报道即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据媒体盘点,赵黎平为十八大以来,被宣布调查的第100只“老虎”。同时,新京报记者通过查询公开报道发现,此案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例省部级官员亲手杀人案。
目前,警方尚未通报赵黎平的杀人动机、两人关系等细节。但早先有报道引述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称,疑因被害女子要“揭发”赵,双方未谈妥,赵“激情杀人”。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案发约10小时前,赵黎平曾前往后来的抛尸地点踩点,而其第一次开枪射击被害人的地点人车稀少。上述迹象显示,赵黎平有可能并非“激情杀人”,而是有预谋地对被害人下手。
据媒体报道,据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赵黎平杀害的是一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女性”。也有人士称,两人相识多年,关系亲密,为情人关系。
有目击者告诉媒体,2015年3月20日21时30分左右,一辆白色轿车驶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区,停在17号楼西侧。紧随其后的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也停了下来,一男子从车上下来,举枪朝刚从白色轿车下来的一名女子开了一枪。女子被击中头部,后被该男子装进了奥迪车的后备厢。
有接近警方的知情者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开枪的男子被疑为赵黎平,被枪击的女性名叫李某某,1988年9月生,汉族,其在赤峰购买的房产正位于百合新城。
另有知情人向媒体透露,案发当晚,在赤峰市205省道桥北街道,赵黎平曾向李某某开了两枪。
据一名当地警方人士称,赵黎平在桥北街道开枪后,李某某没死。她随即向百合新城小区逃跑,赵黎平驾驶着黑色奥迪车追赶。在路上,李某某拨通了110,她告诉接线民警:原公安厅长赵黎平要杀她。这也成了赵黎平在案发后快速被警方抓获的重要原因之一。
“赵黎平判死可能性很大”
曾经为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担任辩护人的朱明勇律师分析称,基于目前官方披露的案件情况,赵黎平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很大。原因有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