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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绑架案三人申诉19年罪名撤销 2人当庭获释(1)

2015-05-30 04:57:0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黄兴获释后接过鲜花与母亲抱头痛哭  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 摄

黄兴获释后接过鲜花与母亲抱头痛哭 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 摄

    在去往老家祭祖途中,陈夏影与母亲开心交谈

在去往老家祭祖途中,陈夏影与母亲开心交谈

林家人手捧林立峰的遗像,站在法院外神情黯然

林家人手捧林立峰的遗像,站在法院外神情黯然

“将近20年的时间,我思考了很多,经历了挚友的生离死别,在失去自由之后,我却找到了信仰。”陈夏影如是说。昨日,在经历了19年马拉松式的申诉之后,福建省高院终于对陈夏影、黄兴、林立峰三人作出重审判决:三人不构成绑架罪,并维持此前黄兴、林立峰犯非法拘禁罪的判决。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表示,当年陈夏影等人案发后曾被公安机关做过罚款处罚,公安机关一件事不能作出两次处罚,并且陈夏影等人并不是非法拘禁案的主犯。“我将再次申诉。”陈父表示。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被认定为嫌疑人。当时,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终审裁定,判处黄兴和林立峰死缓,陈夏影因尚未成年被判处无期徒刑。

□现场

陈黄二人着便装听宣判

昨天上午8时许,两辆警车载着陈夏影和黄兴再次驶入法院大门,19年来,每一次的重审开庭、宣判,他们都要在这里通过,已经记不清楚被警车拉进大门有多少次。而站在门外等候宣判的陈、黄两家人,心中再次充满期待,祈祷他们这次能被当庭释放。

法官通知陈夏影和黄兴家人,可以将陈、黄二人的衣物转交法官,让两人换上便装等候宣判。

“我们就知道,今天肯定会(被判)无罪。”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兴奋地说。

8时30分,陈、黄两人家属被允许进入法庭。作为该案已亡故的林立峰的代理人林母,直到近9时才匆匆跑入法庭内。“路上太堵。”林母解释道。

上午9时,身着白衬衫、牛仔裤的陈、黄二人被法警带入了法庭。法官示意法警打开陈、黄二人的手铐,此时原本没有表情的陈、黄二人转头相互对视了一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之后,法院宣布开庭,并宣读起诉书。大意是经再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判认定黄兴、林立峰、陈夏影共同绑架唐某勒索亲属未果后将其杀害并抛尸的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经再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能成立。

法院综合评判称,本案缺乏与原判认定事实相关联的客观性证据,现场未提取到与三原审被告人有关联的实物证据。在绑架人质现场,提取的撬柜箱的菜刀未检出三原审被告人的痕迹,提取的两张勒索字条,三原审被告人对书写人有不同供述,先说是黄兴,后又称是三人的朋友叶林所写,但经笔迹鉴定,排除系叶林或三被告人所写,后三原审被告人又称是林立峰找街上摆棋谱的人代抄,但未查到三人所称的代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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