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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被控非法强划案外人巨款 法官称不违法(1)

2015-05-28 05:03:43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款规定走裁定如下:将担保人杨长宇*********882账户存款依法冻结,未经法院允许,不得解冻。”但《民事诉讼诉法》第242条的并无相关内容。 吴扬 摄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款规定走裁定如下:将担保人杨长宇*********882账户存款依法冻结,未经法院允许,不得解冻。”但《民事诉讼诉法》第242条的并无相关内容。 吴扬 摄

2014年9月18日,警方决定对滑明亮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24日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将杨长宇账户上的860万元划走。 吴扬 摄

  2014年9月18日,警方决定对滑明亮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24日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将杨长宇账户上的860万元划走。 吴扬 摄

中新网郑州5月28日电(记者 吴扬)近日,针对当事人反映案外人巨额资金遭濮阳市法院非法强行划拔给他人一事,河南濮阳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回应记者称,法院依法办案,不违法。

新乡建筑商濮阳投资房地产险入陷阱

河南新乡建筑商杨长宇告诉记者,2013年接近年底时间,濮阳市乾元宝业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乾元宝业公司)滑明亮在已欠他1000万元未还的情况下,让他再投一笔钱。并表示,只要他再投入一部分资金,乾元宝业公司旗下的房地产项目“濮上江南”及土地就是他的了。于是,他与滑明亮之间签定了乾元宝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这期间滑明亮一再向我保证,公司除了欠一个叫裴振林的人几百万外,没有更多外债。我只要替乾元宝业公司将裴振林的债还了,就可以拿到‘濮上江南’的土地手续了。”

杨长宇说,在裴振林和滑明亮的诱导下,为了尽快拿到“濮上江南”土地手续,2014年元月30日,他又与裴振林又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他还裴振林钱后,裴振林向法院申请解封乾元宝业公司‘濮上江南”项目土地使用权手续。

杨长宇说,后来他发现乾元宝业公司欠有很多外债,他即使替滑明亮还了裴振林的债也拿不到‘濮阳江南’土地手续,所谓的‘濮阳江南’房地产项目其实是一个‘陷阱’。于是,他终止了与滑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并退出了乾元宝业公司,同时也终止履行与裴振林达成的替乾元宝业公司还款协议。

房地产老板涉嫌合同诈骗遭警方拘捕

在杨长宇退出乾元宝业公司及终止履行与裴振林达成的还款协议之时,新乡警方正在对乾元宝业公司滑明亮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展开调查。

2014年9月,新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决定正式对滑明亮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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