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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领导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1)

2015-05-05 05:37:1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上海市4日召开党政负责干部大会,备受瞩目的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规定体现“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要越严”的原则,着力于制度的“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作为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一个实际步骤,上海在全国率先制订并实施相关规定。

□发布

规范亲属,上海先行先试

在4日召开的上海党政负责干部大会上,上海市委正式公布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九、十月份开始,上海市委根据中央第二巡视组对上海巡视反馈意见和本市三批巡视工作情况,抓住“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决定制订相关规范文件,从而完善制度规范、严肃规矩纪律,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落实从严管党治党。

今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对上海进行这项工作试点,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要求上海先行先试,在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方面走在前列。

从酝酿研究到正式出台,历时8个月时间后,最后成文的规定两千多字,字斟句酌。在此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逐一征求意见、在多个场合“吹风”;上海市委多次请中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支持;文件基本形成后,上海市委又向各市级机关和110多家单位征求意见。

■解读

从严治吏,重在制度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其中存在通过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制造寻租空间、进行利益输送、贪赃枉法等问题的,占了相当大的分量。类似的问题,上海也有所发现。

上海市委副书记应勇坦言,当前,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为特征的“一家两制”、官商一体已经实际存在,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这种所谓的“黄金搭档”很容易导致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不当利益输送。

退一步说,即使没有“腐”,这种现象仍然会给人一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印象,人们会认为这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这必然会对党的威信、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消极负面的影响,对党长期执政不利。

此外,从历史教训和国际经验看,对官员亲属的从业行为作出相关规范也很有必要。例如,瑞士《联邦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营副业和工商业,其家属也不得开办餐馆、咖啡馆等,否则必须辞职。法国、俄罗斯等国家也都作出了相关规范。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股道。今天,我们的领导干部走进组织上为你打开的一扇事业发展、个人进步的门,自己那个经商发财的窗就应该关上。”应勇说。

“上海的规定不是‘另起炉灶’,是与中央有关规定、国家法律基本要求相一致的,是将已有的规定抓落实到位。”应勇说,上海的这个规定一方面是坚持和重申中央有关规定,同时结合上海的实际进一步加以细化和完善,通过严格规范、严格要求、严格实施,切实抓好中央有关要求在上海的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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