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四川男子21年前涉杀人放火被判死缓 疑遭受逼供(2)

2015-04-30 05:35:09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王万琼说,他们是一个律师团队在作战。由律师李金星、陈建刚等发起了拯救无辜者行动。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也长期关注、呼吁该案,她和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是陈满申诉的代理律师。

王万琼称,接下来,她会和易延友教授同浙江高院进行联系,“沟通这个案子的再审情况,我们要求尽快开庭,最高检抗诉到最高法,最高法指令再审。因为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刑罚的执行,所以我们希望该案能尽快开庭,让陈满早日回家。”王万琼分析,该案再审的时间一般情况应在下个月,“能在6月份开审,都是正常的,目前情况已经很明确,该案再审没有什么悬念。”

  易延友 陈满显然遭受逼供

2013年12月,易延友初次接触到该案,“那时李金星律师问我是否愿意给陈满案代理申诉,我听他简要说了案情,觉得该案即使冤,申诉成功胜算也不大,”易延友分析,第一是该案时间久远,事情查清难度增加,官方平反的成本加大,平反的意愿弱,难度高。第二是陈满认为自己冤,可判决后却没上诉。第三是该案既没死者归来,也没真凶再现,且此前已有多位大律师接力申诉,均被拒绝,“我成功的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

易延友决定先看案卷,看完案卷后,他便决定接下这个案子。“该案令我印象深刻。”他说,第一是该案一、二审定罪的证据当中,很多明显是证明陈满无罪的证据,尤其是大量的证人证言,证明陈满根本没有作案时间,第二是该案所有的物证全部丢失,法庭上完全不可能对这些所谓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是该案的唯一证据是陈满自己的供述,且陈满的供述本身多处矛盾,且陈满申诉中称他在被收审10天后遭到残酷的刑讯逼供。

2014年春节前夕,易延友第一次隔着玻璃见到了陈满。因为感觉难以沟通,次日,经监狱安排,易延友和王万琼第二次见到了陈满,“他比我只大10岁,看上去却比我老20岁。”

“当时陈满很激动,认为整个社会都辜负了他,他简单地认为,不管自己怎么供认,司法机关都应把事情查清楚,因为一直没等到二审帮其上诉的律师,所以陈满耽误了上诉。”易延友称当时他百分之八十相信这是个冤案,因为有罪证据严重不足,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的证人证言充分又相互印证,而且陈满显然遭受了刑讯逼供。

2014年2月22日,在对申诉内容做最后一遍修正后,该申诉状被递交到了最高检的申诉大厅。

2015年2月15日11时许,易延友获知了最高检已向最高法提起抗诉的消息。

狱中家书

  入狱开始申诉 整整写了20年

自入狱至今,陈满托人从狱中寄出了数十封申诉状。他称自己不服判决。就这样,陈满从狱中寄出的申诉状,一直写到了51岁。

在陈满41岁那年写的申诉状中,他这样写道:“1992年12月25日晚6点钟左右至8点多钟,我一直在宁屯大厦海南靖海科技工贸公司的702、703房,有公司的刘俊生、章惠胜等8人证实,公安机关调查了以上8个人,也证实了。我没有作案时间;他们说我杀了人,杀人的刀在哪里?一审未出示,二审未出示。我要求对现场血、指纹进行科学鉴定,好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父母每月写信 鼓励儿子坚强

“亲爱的满儿:你好!全家想念你!全家爱你!”自儿子入狱以来,这对年迈的父母,坚持每个月给陈满写一封信,每封信的开头,都用这句饱含深切爱意的句子开头。

在信中,他们勉励儿子要坚强,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对平反要有信心。

案情回顾

1988年春节过后,25岁的陈满从单位辞职,同王福军等8个四川老乡一起,来到海南创业。

1992年12月25日19时许,46岁的四川人钟某遭人杀害,凶手纵火后逃走。陈满被锁定为凶手。

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正式逮捕。

1994年11月,海口中院一审判决,认定陈满杀害钟某并焚尸灭迹,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其死缓。该案宣判后,海口市检察院抗诉。

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的抗诉,维持原判。

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理由是海南省高院对陈满案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2015年4月27日,认为陈满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最高法发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浙江高院审理该案。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

(原标题:百人律师团助陈满案再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