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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21年前涉杀人放火被判死缓 疑遭受逼供(1)

2015-04-30 05:35:09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1994年11月,辞职到海南创业的31岁四川男子陈满,因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被判处死缓。从陈满被捕、一审、二审、减刑到无期徒刑,22年来,陈满的父母、哥哥多方奔走为其伸冤,并获得了百余名著名律师的帮助。

2015年4月27日21时许,最高法发布消息,指令浙江省高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昨晚,京华时报记者对陈满的家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了采访。

家人感慨

  奔走伸冤22年终见曙光

2015年4月28日下午,陈满的哥哥、今年55岁的陈忆通过由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发来的微信获知了弟弟杀人、放火一案的再审消息,“我,我父母、二弟,我们都太激动了,很高兴!”昨晚,陈忆通过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仍难掩激动的心情。

陈父今年82岁,陈母83岁,22年来一直为儿子的事情申诉、奔走、操劳,这对老夫妻身患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身体已吃不消了。”陈忆说,22年来,家人时刻不忘为三弟伸冤奔走,从来没有放弃过任何机会。

今年52岁的陈满在家排行老三,二哥陈抒今年54岁。三兄弟的感情非常好,“老三出事时,老二感情受到打击,生活至今不能自理。”陈忆说,为给弟弟伸冤,家里请了拥有100多名律师的律师团,“全国各地知名的律师,像易延友、王万琼、李金星等都提供义务援助。”

陈忆说,他早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曾在一国营工厂做宣传工作,后来和妻子都下了岗。他现在教一名孩子画画,赚取微薄的收入养家。既要照顾自己的家、年迈的父母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二弟,还要为陈满奔波伸冤,陈忆表示“压力很大”。“二弟本来从重庆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曾在南轩中学教高中语文,因为受这件事的打击,不得不内退,现在生活都不能自理,这个案子把我们家整得太惨了。”陈忆声音有些颤抖。

陈满在海南省美兰监狱服刑,远在四川绵竹农村的家人尽管很想常去看望,但因为高额的交通成本,最后一次探监还是在2011年。“探监时有监控,不能谈案子,只让说生活状况的事。”陈忆说,陈满在狱中写了很多信,叮嘱家里要帮他伸冤。

谈起三弟,陈忆称陈满勤奋好学,对人忠厚老实,很单纯,“他高中毕业就参加招干到一工商管理局上班,参加工作一两年就辞职去海南创业,到海南没几年就出事了,他的经历很简单,我们不相信他会杀人放火。”陈忆说,尽管父母看陈满时心疼钱,但一说为儿子伸冤就不再吝惜,“多年来,我们跑遍了北京、海南的各个部门”。

身在监狱的陈满通过报纸获知案件将要再审。“昨天他给家打电话,很激动,说终于盼来了这一天。”陈忆哽咽着说。

律师分析

  王万琼 定罪证据几乎没有

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认为,推动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再审该案的关键就一句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3年七八月份,王万琼初次接触该案。“李金星律师联系了我,说有一个冤案。我看了后觉得很离谱。”王万琼回忆,陈满案当年底在北京开了研讨会,很多专家、律师及媒体参加,“大家看判决书所列出的勘查报告中的物证,竟然没有一件在法庭展示过,法院对该案的定罪,就是靠口供。有罪的证据几乎没有,无罪的证据很充分。该案证人证明陈满不在作案现场,没有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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