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呼和浩特出台新政:中专以上学历可落户)
5月21日,呼和浩特“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新政开始实施,以往繁杂的落户手续一切从简。
“早上8点多,我就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业务,没想到,有人来得比我还早。”21日,办理户籍业务的陈娟看着长长的队伍感叹道,“首府户籍新政确实解决了不少群众的落户问题。”
2016年,陈娟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呼和浩特市打工,因为经济条件等原因,一直未能在呼市落户。“今天直接拿着居住证明等手续很快就办理成功了,没想到这么简单。”
“从现在办理的情况来看,大学生落户确实较以往有所增加。但由于目前不是毕业季,所以毕业大学生办理落户还未真正迎来高峰期。”大学西路派出所户籍民警郭云丽介绍,在新政实施前,派出所就提前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对外发布了新政内容,同时重点对注意事项进行宣传。
根据《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户籍准入条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此次户籍新政办理条件为:1.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包括:落户申请;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落户人标准身份证照片;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落家庭户条件的,提供申请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居住证明或直系亲属接收证明、不具备落家庭户条件的,可落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
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还需要提供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经有资质机构翻译的毕业证翻译件。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校生户口迁移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包括: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后申报将户口迁移到录取院校所在地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新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标准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学时未迁户口,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学信网查询学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比照新生入学程序办理户口迁移;全国在校大学生凭学信网查询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可在线落户呼市人才储备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