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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最近印发一份重磅文件 强调要为这些人撑腰

2018-05-23 00:07:21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意见》用的句子也特别直接有力:考察干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等等,说得斩钉截铁。

而下一步,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中组部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发现、宣传、重用一批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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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

但对广大干部来说,仍然有一个后顾之忧,就是犯了错误怎么办?毕竟人非圣贤,工作如果出了差错是不是一票否决?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中央号召敢闯敢试敢干,摸着石头过河,总会有一脚踩空的时候。所以,容错纠错机制很重要。

怎么区别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和违纪违法?习近平提了三个“区分开来”: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意思很明确,两条线: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只要不触犯这两条线,失误错误都可以综合分析后认定。谁来认定?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

这个容错纠错机制其实在很多地方已经试行多年,是难点,但也有不少经验。

比如,《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提出,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申请,受理机关或部门在调查核实后要做出认定反馈。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在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等方面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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