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卢俊宇)抗癌药等进口药将实行零关税、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将施行、社保费率继续降低、特定严重失信人将限制乘飞机火车、办理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5月1日起一大批新规将开始实施,不仅帮你省时间而且省钱,快来围观~
===全国性新规===
英烈保护法通过!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或追刑责
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路小学的学生在枣庄革命烈士陵园向无名烈士墓碑献花(4月4日摄)。新华社发(孙中喆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今后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
抗癌药等28项进口药将实行零关税
5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调整后,除境外没有生产的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将实现零关税。这也意味着,今后,老百姓在购买和使用这些进口药品时有望享受到20%的价格优惠,缓解“看病贵”的难题。
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将施行
自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等3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这是继营改增后又一减负降税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