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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显防微杜渐 遏制腐败问题

2018-04-19 09:31:2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显防微杜渐作用

□本报记者陈磊

今年1月落马、3月被党纪政务处分的冯新柱,近日被陕西省委确定为“反面教材”,广大党员要“自觉与冯新柱划清界限,全面彻底肃清其恶劣影响”。

身为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是中央2018年查处的首个省部级官员。

根据4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情况,包括冯新柱在内,处分的省部级及以上干部有22人。

此外,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1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2%。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通报审查调查情况,数据则说明,“四种形态”的运用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防微杜渐功能,腐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22人

4月16日,陕西省委召开会议,向副省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给予冯新柱党纪政务处分的通知。

陕西省委要求,要以冯新柱案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冯新柱落马于今年第二个工作日。1月3日上午9时,当时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陕西省副省长冯新柱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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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督执纪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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