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河南、天津、江苏、海南、陕西、西藏、宁夏等省级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工作。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正晓,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邓修明,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蓝佛安,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贺荣,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传智分别当选所在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至此,全国省级监委已产生过半。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产生
2月1日,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一起,为市监察委员会挂牌,“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正式亮相。此前一周,重庆市38个区县监察委员会已悉数挂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重庆市提早谋划,严格精准“按图施工”。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始终站在改革第一线靠前指挥、解决难题;市纪委担当专责,不折不扣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各工作小组成员各司其职,攥指成拳,依法构建起了党统一领导、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重庆落地生根。
陈雍当选市监委主任后向宪法庄严宣誓
改革试点过程中,撤销了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及市检察院5个分院、铁路运输检察院侦防部门共34个机构。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设立29个内设机构,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等监督执纪业务部门占总数的75.9%,比改革前提高了10.9%;分配到监督执纪业务相关室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2.6%,实现了执纪监督力量向一线倾斜。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85.36万人,增加为207.36万人。
在对标对表中央要求的基础上,借鉴试点省市经验,结合重庆实际,按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原则,设立15个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为执纪监督部门,负责所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为提高线索办理效率和日常监督的权威性,同时被赋予了对轻微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轻微违纪案件的立案审查权限,并提出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轻处分的建议;第九至第十五纪检监察室为审查调查部门,负责对重要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实行“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或部门。优化调整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完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同时,审慎稳妥探索创新,增设案件指导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考虑到重庆扶贫攻坚任务繁重,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易发多发,专门将第八纪检监察室确定为民生监督室,综合协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工作。将建章立制贯穿改革全过程,出台规范性文件16个,建立与政法系统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配合、无缝对接的机制,理顺内部工作运行机制,为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提供制度支撑。出台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管理等规定,明确审批程序、工作流程等,为下一步工作提供遵循。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成立
河南省监委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