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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政法机关咋牢牢看住国家和百姓的“钱袋子”(2)

2017-07-17 00:18:12  长安剑    参与评论()人

维护金融安全,净化市场环境,更要深挖金融活动内部的蛀虫。随着金融事业的繁荣,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到资金大盘中来,当普通投资者还在综合宏观政策、发展态势、市场事件等信息苦苦摸索时,却有一批内部的蛀虫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操纵交易、构建老鼠仓,丧失了诚信和公平的底线,让整个金融市场就将陷入动荡。

将他们悉数挖出是政法君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

2017年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徐翔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这位“私募一哥”利用提前掌握的信息优势买进卖出,牛市时他能牛上加牛,熊市时也能逆势上扬,把证券市场作为个人敛财的游乐场;另一个标志性案例是“全国最大老鼠仓案”的马乐案。马乐利用自己掌握的内幕信息,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先于、同期或晚于其管理的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累计成交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900余万元。

尤其是马乐一案,在最高检的直接抗诉下,2015年12月最高法公开宣判,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改判马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913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成为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维护金融秩序的典型案例。

形成保障金融安全的法治体系

政法君护航金融大局的实质在于深化资本市场的法治化。

一方面,资本市场违规违法现象日益高发、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现象更加刻不容缓。因此,用法律划定资本行为的红线,构建起让遵纪守法者获益,让违规违法者出局的管理制度格局才是我们不断思考和努力的方向。

在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同时,也要考虑各项社会成本,让打击与治理结合起来,创造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的金融法治环境,既打击了相应的违法犯罪,也让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让国家、社会和群众的损失更小。

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繁荣,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一系列的法律空白需要填补,更加严格的准入机制、更加严密的监管措施,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更加细致的权属划分都亟待法律的规范和确认。

严厉的监管是为了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更加安全。“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句话换作金融领域,一样有着更新的意义——如何让既有财富保值增值,如何让未来的发展更加稳健,如何在稳健的基础上跟得上形势……这些对金融法治体系的深化完善来说,既是希望,更是期许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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