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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老虎"行贿的纪委书记 因打击报复他人再添罪名

2017-07-10 08:53:52  观海解局    参与评论()人

日前,广东纪委通报了化州纪委原书记陈重光打击报复案,称其指使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致使群众李某及其儿子被错误刑拘。

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陈重光落马后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和广东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牵出来——他为获职务升迁,向二人行贿400多万。

去年11月,朱明国被判死缓,而陈重光也于今年3月获刑17年。

举报他的父子被刑拘和逮捕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广东省纪委近日通报了化州市纪委原书记陈重光打击报复案。通报称,2013年至2014年,群众李某署实名持续反映化州市长岐镇党委董某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任化州市纪委书记陈重光涉嫌包庇董某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经查,陈重光先后多次收受董某的贿款,在处理李某对董某的实名举报时,没有深入核查,放任董某的违纪违法行为。

陈重光在获悉李某反映自己包庇董某后,利用职权对李某进行打击报复,指使董某以遭受李某诬陷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致使李某及其儿子被错误刑事拘留并被执行逮捕。2015年5月,茂名市纪委给予陈重光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陈重光自2010年8月任化州市纪委书记,2014年4月被广东纪委带走。今年3月21日,茂名中院公开宣判陈重光受贿、行贿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重光在担任化州纪委书记期间,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490万元;2009年至2013年期间,其为升任茂名市纪委副书记以及化州市委纪委书记,分别向时任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广东省纪委原书记朱明国等人行贿共计50万元港币和500万元人民币。

最终,陈重光获刑17年,并被处罚金100万。他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他落马后拉下2名纪委高官

在今年1月3日播出的反腐纪录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陈重光面对镜头讲述其向朱明国行贿的细节。其回忆:“当时海南到五指山他(朱明国)家去认识的,好像他一般清明都会回家一趟。我每年清明都会去看一下他,有时候50万,有时候100万这样地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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