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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18起内幕交易 曝光同类案件的五大套路

2017-07-08 04:44:5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证监会公布18起内幕交易案特点)

京华时报讯在7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公布了18起内幕交易案件,五大招数也一并曝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根据证监会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总体部署,近期,证监会稽查部门部署了18起内幕交易案件,作为专项行动第三批案件,集中组织查处。

据了解,昨天公布的18起内幕交易案件主要有五大招数。具体来看:

第一招: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高送转”的内幕信息抢先买入股票,在信息公开后卖出获利。

第二招: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在业绩预亏等利空消息发布前高位精准减持,甚至人为推迟披露时点,制造避损机会。

第三招:在举牌上市公司的过程中,举牌方相关人员利用上市公司收购的内幕信息实施内幕交易。

第四招:在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介服务的过程中,某些中介服务机构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最后一招主要表现在有些市场累犯、惯犯,屡教不改,先后多次实施内幕交易或者利用多个内幕信息进行违法交易。

对于以上内幕交易曝出的五大特点,高莉表示,总体而言,这批案件集中反映了当前内幕交易的主要类型,具有违法主体多样、交易和获利金额巨大等主要特征,部分案件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

高莉强调,近几年来,证监会始终把查处和打击内幕交易作为稽查执法的重点,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有所减少,并购重组领域内幕交易案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等传递型内幕交易依然多发,关联主体通过结构化产品隐蔽从事内幕交易问题较为突出,投研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时有发生,特别是利用上市公司发布业绩盈亏及高送转等利润分配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案件多发高发,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内幕交易时有发生。

证监会同时提醒投资者,应自觉做到不打探内部消息,不听信小道信息,坚持理性投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心存侥幸,为利所动,冒险试法,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股票牟取非法利益。

据了解,下一步,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证监会将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国资监管等相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高压态势。相关个案的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证监会昨天召开例行发布会,证监会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老鼠仓成为继内幕交易后,被移送警方追究刑责比例最高的一类案件。

据证监会新任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2014年以来证监会启动99起老鼠仓案件调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案件83起,涉案金额达800亿元。

上半年案件办理呈现几大特点,一是案件数量仍旧高位,上半年启动初步调查和立案调查302起,增长涉外案件97起;二是传统案件依旧高发,上半年查办案件信披违法、操纵市场案件为主要类型,占主要案件类型76%;三是并购重组、举牌要约成为案件高发领域。高莉还通报上半年稽查执法情况,上半年案件数量上升明显,重大案件明显上升,新增重大案件70起。

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了2宗信披违法违规案,1宗操纵市场案,1宗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涉及华泰联合证券,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近期,证监会稽查部门集中查处18起内幕交易案件。下半年证监会将从防范金融风险的大局出发,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不放过证券期货市场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昨天的会议上,证监会还发布了修订后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主要包括:将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发审委合并;考虑增加专职委员人数,委员数量由60名增加到66名;减少委员任职期限,由此前最高连任三届改为两届;完善发审委委员任职条件;明确推荐委员单位责任;增加对违法违规委员公开谴责的方式。高莉称,新的发审委办法发布后,将按照新办法遴选新的发审委委员,现有发审委工作到新的发审委成立为止。

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明确H股再融资一次核准、分次发行方式。H股公司,包括A+H股公司需在分次发行中严格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在批复额度和有效期内分次发行,每两次发行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未用完的额度在批复到期后自动失效。

新闻发言人同时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修订《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总体思路是维持分类监管制度总体框架不变,集中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不改变现行的以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主的评价体系和有效做法,仅对相关评价指标结合行业实际和监管需要进行优化。同时完善了合规状况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强化了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任冲 CN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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