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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武邑一纪检干部涉强制猥亵男子 后者跳楼自杀

2017-05-31 16:10:33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快讯今日(5月3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独家从河北景县警方获悉,因涉嫌在景县一家酒店强制猥亵一名21岁男子并导致其跳楼自杀,武邑县一名正科级纪检干部孟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武邑县纪委确认,孟某某系武邑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

5月29日起,自称被害人家属的网友发帖称,5月9日,21岁的武邑籍退伍复员人员高某某,被武邑县纪检干部孟某某以谈事为名带至景县一家酒店吃饭。当晚,高某某曾通过微信告诉家人,自己被孟某某留下住宿,并称孟“是个同性恋”。家人赶到景县时,发现高某某已经坠楼死亡。

今日下午,河北武邑县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孟某某系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正科级干部,目前已“不在单位”。

随后,景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此案的一名张姓警官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警方即控制了孟某某。经查,高某某系跳楼自杀,生前曾遭受孟某某猥亵。5月下旬,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并导致严重后果,将孟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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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副院长在书画院内猥亵女子还用手机拍照

趁女子杨某意识不清,中海钓台北京书画院常务副院长周玉金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书画院内猥亵杨某,还用手机进行拍摄。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独家获悉,二中院终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周玉金有期徒刑十个月。

揭秘

47岁书画院副院长涉嫌猥亵被捕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到,47岁的周玉金是山东省临沂市人,中专文化,案发前系中海钓台北京书画院常务副院长,因涉嫌犯强制猥亵罪,于2016年6月30日被羁押,同年7月15日被逮捕。

在百度百科中,周金玉头衔颇多,不仅是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还是中国国画家协会理事、中国艺术投资协会名誉副会长、国际书画艺术家资格认证中心委员、临沂市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

介绍中称,他的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书画大展赛,还曾应邀先后在日本、美国、新加坡、韩国举办个展。

下图为网上展示的周玉金作品

书画院副院长 在书画院内猥亵女子还用手机拍照2

庭审

趁女子意识不清强行猥亵还用手机拍照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到,据东城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6月29日下午1点,被告人周玉金在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书画院内,趁被害人杨某意识不清之际,强行对杨某胸部、大腿、臀部等部位触摸猥亵并用手机拍摄。

案发第二天,周玉金被民警抓获到案,手机被起获。

此案庭审时,周玉金认罪,对指控没有异议。

周玉金的辩护人表示,周玉金在案发前没有预谋,他是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周玉金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其个人官网中的照片

其个人官网中的照片

一审

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刑10个月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到,检方当庭出示了周玉金的到案经过及被害人杨某的陈述,证人张某的证言,现场勘察笔录,诊断证明书,鉴定意见,扣押清单,物证照片,视听资料,以及被告人周玉金的供述等证据。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周玉金无视国法,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鉴于周玉金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东城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周玉金有期徒刑十个月。

一审宣判后,周玉金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求判缓刑二中院终审驳回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了解到,二审时,周玉金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周玉金的辩护人则表示,周玉金没有预谋,认罪悔罪,系初犯,建议法院对其改判拘役或宣告缓刑。

二中院审理认为,周玉金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

周玉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初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对于周玉金及辩护人所提原判量刑过重,建议法院对其改判拘役或宣告缓刑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法院经查,原判已充分考虑周玉金犯罪的事实、性质及其所具有的如实供述、系初犯等量刑情节,对其作出了罪刑相适应的刑罚。

周玉金对被害人强行猥亵后还进行手机拍摄,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法定条件,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二中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周玉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二中院据此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周玉金上诉,维持原判。

延伸采访书画院工作人员:副院长出国办画展去了

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以买画人的身份拨打了周玉金所在的中海钓台书画院的电话。

该书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周玉金确实为该画院的副院长,但目前联系不上,因为“他出国了,去法国办画展。过年走的,大约六七月份回国。”

该工作人员表示,周玉金有些名气,他的画作大概一平方尺3万元左右。

大四男生实习期间猥亵6岁女童称想试试小女孩

5月17日下午,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中心发生了一起男老师猥亵女童的事件,男老师利用午休给学生揉肚子的机会故意抚摸一名6岁女童的下体。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涉事男老师谢某是济南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刚在培训中心实习一个月。目前,该男生已被警方行政拘留十五天,而济南大学也给予其以留校察看的处分。

大四男生实习期间猥亵6岁女童 称想试试小女孩

6岁女童在学校遭男老师猥亵

17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女童佳佳(化名)的家长王女士。据王女士称,4月14日晚上,她给女儿洗澡,为了让孩子养成保护自己的意识,她边洗边教育女儿不能让陌生人碰自己的下体,但女儿突然告诉她有人碰了。“我就问谁啊,她说是学校的体育老师。”

听了女儿的话,王女士吃了一惊,但她随即想到自己见过孩子的体育老师,是一名女老师。为了打消疑虑,王女士特意给女儿的班主任打了一个电话核实,老师也告诉她孩子的体育老师确实是一名女老师,她这才放下心。

但事情在几天后有了转折。4月18日,王女士送女儿到培训中心上学,进入学校后,刚好有一名男老师正在上课,结果佳佳突然指着这名男老师向王女士说,“就是他”。怀疑女儿可能被这名男老师猥亵,王女士赶紧报了警。

男老师承认猥亵行为曾触摸孩子下体

王女士说,她报警的当天下午,民警就来到孩子所在的培训中心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发现这名男老师和佳佳确实有很亲密的接触,但未拍摄到他猥亵佳佳的行为。“监控里男老师就是坐在孩子身边,没有猥亵动作,但据孩子口述,事情发生在监控之外。”王女士表示。

为了调查事发过程,4月18日,一名女民警带佳佳来到学生宿舍,和她模拟了事发时的情况。王女士说,据孩子回忆,当时男老师把她带到监控监控拍不到的墙角,并以揉肚子为由触摸她的下体,还让她吮吸自己的手指。“孩子说这样的事情共发生三次,男老师还告诉孩子这是他俩之间的秘密,不让和其他人说。”

18日下午,因涉嫌猥亵女童,涉事男老师被传唤至派出所。在派出所里,男老师承认了自己猥亵孩子的行为。“他向民警供述说自己在事发前刚看了黄色录像,还与女朋友发生了关系,所以想试试小女孩。”对于男老师猥亵自己6岁女儿的行为,王女士非常气愤。

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这名男老师姓谢,24岁,菏泽成武人,是济南大学西校区的一名在校大学生。“2017年3月底,谢某在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期间,利用午休给学生揉肚子的机会故意抚摸受害人(女,6岁)阴部,并让其吮吸自己的拇指和食指以求获得快感。”决定书显示,警方认定谢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并依法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拘留期限为4月18日至5月3日。

涉事培训中心被教育局降级整改

王女士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猥亵事件发生后,她就去了当事的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中心,希望学校能给一个说法,并赔偿自己和孩子3万元钱。不过,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只同意赔偿一万元钱。“我们给孩子交的幼儿园费用就5000元呢,孩子在你这里受到伤害你就赔偿一万?”

培训中心的态度让王女士很失望,为了帮女儿讨个公道,4月底,她又来到了培训中心的主管部门——历下区教育局。在教育局,王女士向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出示了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周后,历下区教育局答复了王女士对涉事培训中心的处理结果,即降级整改。

“听说这个培训中心刚被评上四星,现在降了一级他们还是能继续招生办学,那谁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猥亵事件?”王女士表示,她希望教育局能给予涉事培新中心停止办学限期整改的处罚,而不是轻描淡写地降级。

由于涉事男老师是济南大学的一名大四在校生,为了知道学校方面如何处理这名男生,5月6日,王女士来到济南大学西校区讨说法。学工处的一名负责人根据处罚决定书查出涉事男生为该校声乐系的大四学生。两周后,学工处相关负责人电话回复王女士,称给予了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

济南大学:给予当事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5月18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了位于羊头峪东沟街的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中心,这是一所民办的幼升小学前班,有几十名即将升入小学的幼儿。据培训中心的一名吕姓副校长介绍,涉事男老师是今年3月应聘来实习的,之所以安排男老师看管女生午休,是因为有个小男生比较调皮,午休时扰得其他孩子没办法睡,所以安排个男老师和两个女老师一起看管,希望能起到约束作用。“男老师只看管几十分钟,不超过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都是女老师负责看管学生。”

就孩子在培训中心遭老师猥亵的事情,王女士认为培训中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培训中心赔偿三万元,并进行书面道歉。但培训中心一名吕姓老师表示,最多拿出一万元慰问金来表示安抚,至于是否有责任需要走司法程序界定。“绝不接受她说的赔偿三万块钱,我们可以头口道歉来安抚家长的情绪,但我们是严格按照规定行事,出现这样的事儿对我们校方也有伤害。”该老师表示。

18日下午,记者与王女士来到涉事男老师所在的济南大学西校区。济南大学学生管理科的一名负责老师表示,校方对该男子的处分是完全根据济南大学的学生处分违纪条例进行的,“处分条例里第二章里写着,被行政拘留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我们给学生留校察看处分,主要是出于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首先要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秉持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来处理这个事情的,我们给予这个处分,也是从以人为本方面出发的。”

“这个学生还有20多天就毕业了,难道学校就只对他留校察看这20多天?”王女士说,她认为校方对涉事男生的处罚太轻了,因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不开除学籍他就能拿到毕业证,以后还可能当老师,以后还会有其他孩子被猥亵。”王女士表示,她对山东省青少年素质培训中心和济南大学给予的答复并不满意,自己将上诉,维护权益。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关键词:纪检干部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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